[发明专利]角质物质持久造型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08131.4 | 申请日: | 1995-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362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05 |
发明(设计)人: | H·萨迈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雅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7/11 | 分类号: | A61K7/11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谭明胜,吴大建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角质 物质 持久 造型 方法 | ||
1.角质物质持久造型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ⅰ)将含有至少一种羧酸和/或其一种相关盐的组合物(酸性组合物)涂
在角质物质上,所述组合物的pH为2.5-7,其中所涂组合物中的
酸选自于简单羧酸、多羧酸和多羟基多羧酸,它们可以单独使用
或者混合使用,(ⅱ)洗涤如此处理的角质物质,(ⅲ)将含有至少一种硫醇的还原组合物涂到如此处理的角质物质上,
在涂所述还原组合物之前、之中或后或者在涂所述酸性组合物之
前必需使用使角质物质机械受力的器具,其中所述还原组合物的
硫醇选自于巯基乙酸、硫羟乳酸和2-巯基丙酸,(ⅳ)然后洗涤如此处理的角质物质,(ⅴ)将氧化组合物涂到如此洗涤过的角质物质上,其中氧化组合物含
有选自于过氧化氢、碱金属溴酸盐、过酸盐或连多硫酸盐的氧化
剂,(ⅵ)以及,最后,将如此处理的角质物质再次洗涤,
在步骤(ⅵ)的洗涤操作之前或之后,将角质物质与步骤(ⅲ)中提及的受力器具完全分离。
2.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选自于乳酸、酒石酸、乙酸、乙醇酸和柠檬酸,它们可以单独使用或者混合使用。
3.按照权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羧酸是柠檬酸。
4.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酸性组合物的pH可以用选自钠碱,钾碱,氨水和伯、仲或叔多胺中的碱进行调节,这些碱可以单独使用或混合使用。
5.按照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胺满足下列通式:式中R是亚丙基,它可以任意地被羟基或C1-C4烷基取代,并且R1、R2、R3和R4同时或彼此独立地表示氢或C1-C4烷基或羟烷基。
6.按照权利要求4或5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胺选自于单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异丙醇胺和1,3-丙二胺,它们可以单独使用或者混合使用。
7.按照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碱是氨水。
8.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羧酸和/或其相关盐的浓度为0.15-3N。
9.按照权利要求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羧酸和/或其相关盐的浓度为0.3-1.5N。
10.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酸性组合物的pH为4-5.5。
11.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行洗涤操作(步骤(ⅱ))之前,将由步骤(ⅰ)得到的角质物质放置。
12.按照权利要求1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放置阶段持续30秒至30分钟。
13.按照权利要求1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放置阶段持续30秒至10分钟。
14.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硫醇的浓度以还原组合物总重量计为1-20%(重量)。
15.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原组合物的pH为7-9.5。
16.按照权利要求1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原组合物的pH为7.5-8.6。
17.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原组合物是碳酸盐化的还原组合物。
18.按照权利要求1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原组合物是用选自碳酸或二氧化碳,碱金属或铵的碳酸盐或碳酸氢盐,伯、仲或叔胺的碳酸盐或碳酸氢盐以及如碳酸胍的有机碳酸盐添加剂进行碳酸盐化的。
19.按照权利要求17或18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原组合物中碳酸根离子CO32-的含量为0.1-1.6M。
20.按照前述权利要求之任一权利要求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原组合物另外含有至少一种二硫化物,该组合物是自动中和型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莱雅公司,未经莱雅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108131.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组合膜和其在溶剂存在下的使用
- 下一篇:一种灵芝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