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温高合金钢坯退火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08255.8 | 申请日: | 1995-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240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2-24 |
发明(设计)人: | 刘奇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山钢铁(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D1/26 | 分类号: | C21D1/26 |
代理公司: | 冶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小娟,阎效泗 |
地址: | 20190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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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温 合金 钢坯 退火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钢坯退火方法,尤其是高合金高温初轧坯的退火方法。
在高合金钢锭进行初轧和轧制过程中,由于其成份中合金含量很高,如X38CrMoV51、H11、H13等,其合金含量达到8%以上,其强度和硬度很高,可塑性差,往往易产生不均匀变形,如脱方等,因此不能继续轧制下去,由于初轧坯脱方,而且断面大,很难继续输送下去,如不及时处理,由于其热应力很大,会发生脆断,吊运十分困难,往往造成作业线中断;同时,脆断的钢坯无法利用,只能报废,因高合金钢价格昂贵,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中国专利申请CN1030097A公开了一种“马氏体型钢形变退火新工艺”,是对马氏体型钢在加热之后利用其余热首先于Ms~680℃之间保温,然后于700℃~Ac1温度之间保温进行退火处理。
本发明的目的是得到一种高温高合金初轧坯退火方法,可消除突然中断轧制产生的热应力,防止钢坯脆断而无法运走或报废。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高温高合金钢坯退火方法,是将红热状态的钢坯输入1150~1250℃的均热炉中,以50±10℃/小时的冷速冷至800±20℃保温12±15小时均热,然后以25±5℃/小时的冷速冷至300℃以下出炉即可。
当钢坯以50±10℃/小时冷速冷却过程为9±1小时。
下面结合附图详述本发明的实施例。
附图为本发明方法的退火曲线。
本实施例给出的钢种为X38CrMoV51,其合金总量为8%,初轧坯为710×710mm的方形,当轧制过程中因故出现不均匀变形而无法继续进行轧制时,趁热将钢坯回均热炉,均热炉温度为1250℃,然后控制烧嘴煤气量使降温速度达到50℃/小时,保温9小时,以逐渐释放热应力,待达到800℃时,保温12小时进行均热,并可使钢坯保持在奥氏体状态而不发生组织变化,如均热温度过低,则会发生组织变化而产生新的应力,然后在800℃以下25℃/小时这样较慢的冷速消除残余应力到300℃以下出炉。
本发明为一种高合金钢坯正常轧制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的补救方法,对于中低合金钢坯,由于其合金成份较低,中断正常轧制后热应力不大而不必进行退火处理,而对于高合金钢及其他难轧初轧坯,使用该方法可防止其自然冷却过程中内应力过大造成脆断而报废,直接趁热退回到均热炉中按本发明的退火曲线进行退火,可防止钢坯脆断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且操作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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