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胃食品无效
申请号: | 95110348.2 | 申请日: | 1995-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075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8-21 |
发明(设计)人: | 张明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明伟 |
主分类号: | A23L1/10 | 分类号: | A23L1/10;A23L1/20;A61K35/7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100***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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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 | ||
1、本发明是一种全用粮食配制的保胃食品,其特征是:
主要原料有小麦、大豆、花生,辅助原料有大米、藕或藕粉、食用植物油,最佳实例方案是将花生在同等份200℃—300℃食物油中炸5—10分钟,将炸好的花生与植物油分离,再将小麦、大豆、油炸花生、大米、藕各等份用水浸透后混合在一起用100℃-130℃的水蒸汽蒸10-30分钟,再将蒸好的全部原料加炸过花生的植物油磨成浆,然后置于40℃—200℃的干燥设备中干燥成粉末而成为成品,亦可将蒸好的原料先干燥再磨成粉末,加入炸过花生的植物油而成品,第二实施方案是只用主要原料小麦与大豆蒸熟后制成粉末,第三实施方案是用200℃—300℃植物油先将花生炸5—10分钟,再放入小麦粉炒5—10分钟,再烘干粉碎成粉末,第四实施方案是将小麦、大豆、花生、大米、藕、植物油各等份粉碎后加水保持100℃煮10—30分钟,离心取其上清液制成口服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是:将小麦与大豆蒸熟后磨浆干燥成粉末状成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是将花生在同等份200℃—300℃食用植物油中炸5—10分钟,再加入小麦粉炒50—10分钟,再烘干、粉碎成粉末状成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其特征是将小麦、大豆、花生、大米、藕、植物油各等份粉碎后加水保持100℃煮10—30分钟,离心取d人上清液制成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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