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鲜肉增香去异味处理剂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10411.X | 申请日: | 1995-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2427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2-28 |
发明(设计)人: | 原国臣 | 申请(专利权)人: | 原国臣 |
主分类号: | A23L1/221 | 分类号: | A23L1/221;A23L1/318 |
代理公司: | 青岛海洋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崔清晨 |
地址: | 26603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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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鲜肉 增香去 异味 处理 及其 制造 方法 | ||
及其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鲜肉处理剂。
目前,人们普遍沿用传统的方法使鲜肉增香去异味,即向肉里添加具有浓厚香气的调味品,例如芳香类、酒香类和苦香类物质,用它们特有的芳香挥发油及其它易挥发成分来压制肉的异味。但这类处理剂有明显的缺点,即在压制肉的异味同时或多或少也压制了肉的本香味,经过如此处理的鲜肉仅在适当温度下食用才能体现出增香的效果,并且在肉里如入香料直接食用对人体健康也有影响。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鲜肉增香去异味处理剂,它能弥补现有处理剂的上述不足,以进一步提高肉制品的质量。
本发明的增香去异味处理剂包括增香去异味剂和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香去异味剂由花椒、白胡椒、茴香、荜茇、香附、桂皮和黄芪所组成,它们的重量百分数分别是10~15、10~15、10~15、18~22、4~6、5~7和25~27;增香去异味剂与水的比例为1∶20~40。
制造本处理剂对,先按上述配方称取7种生药,将其混合磨成粗粉,加入二倍左右的水,浸渍1~2小时后,再加热煎沸12~17分钟,取出滤液;另取滤渣再加水煎沸,取出滤液后,再将滤渣加水煎沸,将三次滤液合并,加水使其总水量为生药的20~40倍即可。
用本发明的处理剂处理鲜肉能充分去掉肉的异味发挥出肉本来的纯正香味,使用方便不受温度的影响,并且绝不妨害人体健康,而是对人健康有益。
下面通过实施例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取花椒、白胡椒、茴香各10g、荜茇15g、香附4g、桂皮5g、黄芪20g、混合磨成粗粉(10目)加150g水,浸渍1小对,加热煎沸15分钟,过滤取滤液,另向滤渣加入150g水,煎沸20分钟,过滤取滤液,最后再向滤渣加水250g,煎沸40分钟,过滤,将三次滤液合并,并用水调至总重量为2000g即为本发明的鲜肉增香去异味处理剂,使用时,将鲜肉切块放在本处理剂中即可。在浸渍过程中,处理剂与鲜肉之间发生增溶、乳化、亲合作用,一般2小时足够,如果肉嫩、块小或夏季使用,1~1.5小时即可。处理后取出鲜肉用水洗净,即可作菜了。作菜时也无须再加香精、香料、只加调味、定味品即可。本处理剂可连续处理鲜肉4~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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