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色型彩色立体电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5110476.4 | 申请日: | 1995-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456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7-24 |
发明(设计)人: | 周更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更新 |
主分类号: | H04N15/00 | 分类号: | H04N1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63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色 彩色 立体电视 系统 | ||
1.基色型彩色立体电视系统由三基色立体摄象机、发射机,彩色电视接收机、滤色眼镜或柱状屏组成,首先由三基色立体摄象机摄取不同颜色和不同视角的图象,通过普通电视发射机发出,接收端为普通彩色电视接收机,为了使不同的颜色分别到达左右两只眼睛,观众要配戴基色型滤色眼镜或在普通彩色电视机屏幕上加装柱状屏;其特征在于运用三种基色记录、传输和重现立体图象,与现有彩色电视广播系统相比,除摄象机不同和需增加基色滤色镜或柱状屏外,其它装置均相同,可与现有彩色广播电视系统兼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基色立体摄象机装置,其特征在于:光学系统是由一个大物镜(也可不用)、两个横向排列的分物镜,(相隔距离相当于人的两只眼晴)、分光棱镜、基色滤色片组成,或三个横向排列的分物镜(相隔距离相当于人的两只眼睛)组成;右侧分物镜后面有一块绿色滤色片,滤色片后为绿色摄象管:左侧分物镜后面是一棱镜,把光线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穿过棱镜到达其后面的红色滤色片,然后到红色摄象管,另一部分则被反射到下面的平面镜,再由平面镜反射到兰色滤色片到达兰色摄象管。电路系统与现有摄象机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滤色眼镜装置,其特征在于:左眼为紫红色,右眼为绿色。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柱状屏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竖条排列的显象管屏幕上,根据不同规格对应于每一组荧光粉条制造一根半圆形(或柱形)透镜,并由众多透镜组成一张柱状屏。柱状屏粘附于荧光屏表面,把红、绿、兰三种基色图象分别送至左右两眼,而实现不戴眼镜也能观看立体电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周更新,未经周更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110476.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桃仁黑芝麻糕及其生产方法
- 下一篇:非往复活塞式内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