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折叠式三轮婴孩车无效
申请号: | 95115700.0 | 申请日: | 1995-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9543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5-14 |
发明(设计)人: | 安东尼E·艾科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弗歇-普莱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7/06 | 分类号: | B62B7/06;A47D1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永武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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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折叠式 三轮 婴孩 | ||
1.一种设有一具有基本处在中心的纵向轴线的车架的折叠式婴孩车,它包括:
一基本位于所述纵向轴线上的前轮;
一前部构件,它具有一用于支承所述前轮的前轮支承部分和一对前部构件末端;
一后把手部件,它具有一把手部分和一对把手部件末端,一对把手部件末端可枢转地联接于所述前部构件的两端;
一对离开所述纵向轴线横向偏置的后轮;
一后支承部件,它具有一对后轮支承部分,各所述后轮支承部分支承各自的所述后轮,所述后支承部件具有一对可枢转地连接于所述把手部件的后支承部件末端;以及
一对侧向部件,各具有一第一侧向件端和一第二侧向件端;
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后支承部件末端和所述第一侧向部件末端分别与在所述前轮支承件和一所述前部构件之间的所述前部构件各自地枢轴连接,而各所述第二侧向部件末端分别与在一所述后轮支承部和所述后支承部件一端之间所述后面部件各自枢轴地联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孩车,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具有一对弹簧锁的弹簧锁机构,所述弹簧锁可转动地安装在所述一对把手件端之一与所述前部构件末端上以便绕着基本上与一可在所述把手部件末端和所述前部构件末端之间作枢转运动的一根轴线相垂直的一弹簧锁转动轴线转动;
其中,各所述弹簧锁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间转动,在所述第一位置,弹簧锁与所述另一对把手部件一端和所述前部构件末端啮合,以防止在所述前部构件与所述把手部件之间的转动,在所述第二位置,各所述弹簧锁不与另一对把手部件末端之一和前部构件末端相啮合,以允许在所述前部构件与所述把手部件之间枢转。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孩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支承部分是安装在所述前部构件上,它用于绕着一基本垂直的轴线枢转。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折叠式婴孩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支承部分可选择性地锁定以防止其枢转。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孩车,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安装在所述前部构件并设在所述前轮之上的搁脚板/护板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婴孩车,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具有一座底部分和一座背部分的座位,其中,所述座背部分可在第一位置和相对于所述第一位置倾斜的第二位置之间转换,于是当婴孩车在所述座背部分处在第一位置上时被折叠并随后展开时,所述座背保持在所述第一位置上,而当婴孩车在所述座背处在第二位置上而被折叠并随后展开时,所述座背保持在第二位置上。
7.一种自动的弹簧锁机构,它包括:
一具有一第一纵向轴线和第一端的第一部件;
一第二部件,它可枢转地与所述第一部件相联接用于在一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相对所述第一部件枢转,并且具有一第二纵向轴线和一第二端;
一弹簧锁把手,它与最接近所述第一端的所述第一部件相联接并可绕着所述第一管的第一纵向轴线转动,所述弹簧锁把手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管处在所述第一位置上时,可形成与所述第二部件啮合的啮合部分,
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锁可在所述啮合部分啮合所述第二件的一个啮合位置与所述啮合部分不啮合所述第二部件的一个非啮合位置之间转动,并且所述弹簧锁把手具有一凸轮式形表面适合于第二部件处在第二位置上时以凸轮面与所述第二部件相接触;以及还包括
用于将所述弹簧锁把手压向所述啮合位置的偏压装置。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动的弹簧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压装置包括一扭力弹簧,它的一端与所述弹簧锁把手连接而其另一端与所述第一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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