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产生平行光并能消除灯后阴影效应的光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116209.8 | 申请日: | 1995-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620C | 公开(公告)日: | 2001-11-28 |
发明(设计)人: | 金东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7/08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国旭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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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产生 平行 消除 阴影 效应 光源 装置 | ||
1.一个用于产生平行光的光源装置,包括:
一个椭圆反光镜,它确定了一个近焦点和一个远焦点;
一个位于所述椭圆反光镜的近焦点上的光源,所述椭圆反光镜反射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线;
一个在其中心有一小孔的第一反射镜,用于把所述光源直接发出的光线反射回所述光源的方向,所述第一反射镜的小孔位于所述椭圆反光镜的远焦点;
一个位于所述光源正前面的第二反射镜,用于反射所述第一反射镜反射的光线,并使这些光线通过所述第一反射镜的小孔;以及
一个平行校正透镜,用于集聚已通过所述第一反射镜的光线,形成平行光。
2.一个用于产生平行光的光源装置,包括:
一个椭圆反光镜,它确定了一个近焦点和一个远焦点;
一个位于所述椭圆反光镜的近焦点上的光源,所述椭圆反光镜反射从所述光源发射的光线;
一个偏置在所述光源与所述椭圆反光镜之间的光轴一侧的第一反射镜,用于把从所述光源直接发射来的光线反射回所述光源;
一个位于所述光源正前面的第二反射镜,用于反射所述第一反射镜反射的光线;以及
一个平行校正透镜,用于集聚来自所述椭圆反光镜和所述第二反射镜的光线,形成平行光。
3.根据权利要求1的光源设备,其中所述椭圆反光镜的远焦点与该准直透镜的焦点是共厄的。
4.根据权利要求1的光源设备,其中第二镜是凹面镜和凸面镜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的光源设备,其中第二镜利用多个幅条而被固定在该椭圆反光镜上。
6.根据权利要求1的光源设备,其中从第一镜投射的光线重叠地落到第二镜上以阻止光强的降低。
7.根据权利要求2的光源设备,进一步包括一个止动器,该止动器具有一个孔以使光线到达准直透镜。
8.根据权利要求2的光源设备,其中光源的横截面面积与椭圆反光镜相比很小以便能够安装多个第一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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