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药固体汤剂的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5117484.3 | 申请日: | 1995-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50900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6-04 |
发明(设计)人: | 张维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维安 |
主分类号: | A61K9/14 | 分类号: | A61K9/14;A61K35/78;A61J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科园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亚军,李丕达 |
地址: | 11600***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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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中药 固体 汤剂 生产工艺 | ||
1.中药固体汤剂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把原药材置于水中浸泡,煎煮之后,不弃去药渣,使煎煮液再完全被药材吸附,将吸附有药液的药材干燥后粉碎成细粉,分装即得。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将制剂用药材挑选干净,按所需要求炮制,按处方用量配比之后加水1-3倍,浸泡1-2小时,然后将药材加热,煮沸后煎煮10-30分钟,搅拌翻动药材,使药液全部被药材吸附,至无残存药液为止,将药材置于60-70℃条件下干燥,将干燥后的药材粉碎为细粉,制成药剂。
3.根据权利要求2的生产工艺,其中药材是矿物、贝壳及质地坚硬的药材时加水量为1-1.5倍。
4.根据权利要求2的生产工艺,其中原料药材是根、茎类药材时加水量为2倍。
5.根据权利要求2的生产工艺,其中原料药材是花、叶、全草类药材时加水量为3倍。
6.根据权利要求2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浸泡时间为30-60分钟。
7.根据权利要求2的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煮沸后的煎煮时间为10-20分钟。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何一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煎煮的原药材中若有金石类药材,金石类药材煎煮后,弃去金石药渣。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何一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药材中若有贵重药材,含挥发油性主要成份的药材及不宜煎煮的药材时,则把配方中的这些药材直接烘干粉碎,再与其他经过浸泡、煎煮、吸附药液后干燥粉碎的细粉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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