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阻燃性聚酯的色泽改良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17590.4 | 申请日: | 1995-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467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5-30 |
发明(设计)人: | 林振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G63/692 | 分类号: | C08G63/69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维玉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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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阻燃 聚酯 色泽 改良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优异阻燃性聚酯的色泽改良方法,所形成的阻燃性聚酯可用于纤维、薄膜、射出或挤压成型等用途,使最终成品获得优异色泽并且阻燃特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生命安全也日益受到重视。公共场所的安全也显得日益重要。基于此,纤维的阻燃性也获得各纤维制造厂家的重视,因而有种种的研究结果发表。在这些研究之中,有的是在聚酯制造聚合的阶段加入阻燃剂共聚合,或者是在纺丝阶段将阻燃剂混练加入,或者是在织布后或成型后加工赋予阻燃特性。纺丝或成型阶段混练加入方式,最终成品在使用时会有阻燃剂移行到表面的问题,以致造成环境污染及阻燃效果降低。至于后加工方式赋予阻燃性的方法,耐久性不佳为一大问题,此种方式其阻燃性会随着多次水洗而渐渐失效。因此工业上最有效赋予聚酯纤维阻燃性的方法即是共聚合的方式。共聚合所使用的阻燃剂一般多为磷系化合物,例如磷酯类或苯膦酸类或其酯类之磷化合物。但这些种类之磷化物加入聚合系统共聚合时,却产生种种问题,例如:
1.催化剂与磷化物反应而失去活性,以致反应时间大幅延长。
2.磷酸酯类具有三个官能团,导致聚酯形成交联(crosslinking),影响纺丝性。
3.磷化物致DEG(二乙二醇)含量偏高,所形成之聚酯熔点降低。
4.磷残留率偏低,致阻燃效果降低。同时磷化物飞散到聚合系统中,引起环境污染问题。
为解决一述问题,日本专利公告公报特公昭55-41610号专利曾提出使用特殊的磷化物阻燃剂,但其所形成的聚酯色泽极差,外观上呈黑灰色。如要做为纤维,薄膜或其它成型品之用途,其商业价值极低。日本特公昭55-41610号专利所使用的特定磷化物系具有下列通式(1)的磷化物:
(其中R1及R2可相同或不相同,代表氢原子,卤素原子,C1~C10烷基,芳香基或芳烷基;R3为氢原子或含羟基C1~C10烷基,n1及n2为0或1~4之整数;A为2价或3价烃基,而此烃基具有1~18个碳原子。)
上述通式(1)的化合物的合成方法,可参考日本特公昭55-41610号公报。
通式(1)化合物的添加时机,可在酯交换或酯化反应开始至聚合反应结束前任意的阶段加入,对实际的阻燃效果均无影响。但从聚合反应的观点,最好是在聚合反应开始之前即加入。
如果通式(1)化合物为羧酸酯时,必须使用酯交换的制程制造阻燃聚酯。如果通式(1)化合物为游离酸时,则使用酯化反应的制程较佳。如果通式(1)化合物为具有酯形成的二醇类官能团时,则可将其直接加入酯交换或酯化反应的生成物中,然后进行聚合反应。制造聚酯所用的原料为二羧酸或其酯类及二醇类。其中二羧酸成份例如:对苯二甲酸,异苯二甲酸,2,6-萘二酸等苯二甲酸类或其酯类,以及其它脂肪族二羧酸类,如:己二酸、辛二酸、壬二酸、癸二酸等,或其酯类;或者以上二种或多种二羧酸同时使用亦可。另一方面,二醇成份,如乙二醇,1,3-丙二醇,1,4-丁二醇,1,4-环己烷二醇,1,4-环己烷二甲醇,聚乙二醇,聚丙二醇,聚丁二醇等,或以上二种或多种醇类同时使用亦可。
在使用通式(1)化合物制造阻燃性聚酯时,可使用常规的聚酯制造方法。例如:酯交换反应,使用碱金属、碱土金属、锌、锰、钛等金属化合物为催化剂,在150~240℃的温度、常压下反应;如采用酯化反应,则可使用与酯交换反应相同的催化剂,亦可不用催化剂,在200~270℃的温度、常压~5kg/cm2的压力下反应,得到反应生成物。然后在锑、锗、钛等金属化合物为催化剂的情况下,于1mmHg以下的高真空,270~300℃的温度聚合,即可得到所要的聚酯。
以上日本特公昭55-41610号专利虽然可以制出阻燃性聚酯,如前所述,其色泽极差,外观上呈黑灰色,仍不具商业化价值。
本发明针对上述专利的缺点,提出解决方法,从而提供具有优良的阻燃特性和良好的外观、色泽及诸优良物性的聚酯纤维、薄膜及其它成形品。
本发明系关于阻燃性聚酯的色泽改良方法,即在聚酯制造过程中,如上述日本特公昭55-41610号专利所述,加入具有酯形成官能团的特定磷化物,除原使用的锑系化合物为聚合催化剂外,另添加锡系化合物做共触媒的阻燃性聚酯制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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