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190509.0 | 申请日: | 1995-06-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631C | 公开(公告)日: | 1998-06-03 |
发明(设计)人: | B·M·卡尔森;R·J·E·沃尔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M3/335 | 分类号: | H02M3/33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董巍,马铁良 |
地址: | 瑞典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路 装置 | ||
1.电路装置,包括初级直流电压(4a)到交流电压的变压单元,一个上述交流电压到次级直流电压的变换单元,且上述次级直流电压平滑滤波器,其中该初级直流电压到交流电压的变压单元包括一个电感,其一端连在两个串联的整流装置共同的连接点上,上述交流电压到次级直流电压变压单元包括相互并联的整流装置,从而在交流电压的变换期间形成一个反向电流,流经相互并联的整流装置之一,其特征在于,从该反向电流产生功率聚集到该电感,可以被属于该变压单元的一个功率聚集再分配部件进行再分配以减少出现的功率损失,例如,在该串联的整流装置中的功率损失,从而该部件包括两个串联的整流装置,还有一个阻性元件,如一个电阻或另外的多少等价的连接装置,以缩短该反向电流持续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功率聚集再分配部件包括一个电阻和两个串联的整流装置,且该电阻连接在电感的一端和该两个整流装置的互接点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功率聚集再分配部件包括两个串联的整流装置和两个齐纳二极管,每个齐纳二极管与其中一个整流装置反向串接,且电感的一端直接连在上述两个整流装置的互接点。
4.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功率聚集再分配部件包括两个串联的整流装置和两个齐纳二极管,这两个齐纳二极管相互串联并在电感的一端和所述整流装置的互接点之间相互反接。
5.根据权利要求2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电阻与一个电容并联。
6.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功率聚集再分配部件包括两个串联的整流装置和两个电阻,每个电阻与所述整流装置中一只串联,且电感一端被直接连在两个所述整流装置的互接点。
7.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功率聚集再分配部件包括两个串联的整流装置和一个变压器的初级线圈,所述初级线圈连在电感的一端与该整流装置的互接点之间。
8.根据7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变压器的次级线圈与一个整流部件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8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这个整流部件包括一个电压平滑电路,且所产生的电压与一负载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8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由整流部件产生的电压连在电压平滑电路上,该电路预先与一负载相连。
11.根据权利要求6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每个电阻与一电容并联。
1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交流电压分作两个交流电压,一个初级交流电压和一个次级交流电压,且所述初级交流电压经与一变压单元相连变为该次级交流电压。
13.根据权利要求12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初级交流电压值要选择得高于次级交流电压值。
14.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功率聚集再分配部件适用于重新分配功率聚集,以降低产生于所述初级直流电压到交流电压的变压单元中的功率损失。
15.根据权利要求14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部件包括晶体管。
16.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变换期间,在所述两个整流装置和一些所选的晶体管一作为初级直流电压到交流电压的变压单元的一部分一上的功率损失可被所述部件重新分配,这样所述部件进行了部分功率损失的再分配,且该部件的连接在某种程序上降低了功率损失的总量。
17.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阻性元件的电阻值适用于一个相对短时间的电流通路,该电流流经两个串联整流装置中的一个,一个晶体管和一个电感,这个电感的选择不允许属于上述交流电压到次级直流电压的变压单元的一个整流装置上的电压超过一个预定义的值。
18.根据权利要求17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上述整流装置的预定义值可选为对于与一个预定系数相乘的最大值有效,该系数被选为小于1,0。
19.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交流电压到次级直流电压的变压单元包括一个初级电感,与属于此单元的初级整流装置串联,和一个次级电感,与属于此单元的次级整流装置串联。
20.根据权利要求19的电路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感大小取为限制流过附近整流装置的反向电流,且依靠其饱和性,使其对正向电流呈现可通过状态。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190509.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制备乙烯(共)聚合用固体催化剂组分的方法
- 下一篇:吸收紫外线的灯用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