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甲醛共聚物树脂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5190952.5 | 申请日: | 1995-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541C | 公开(公告)日: | 1999-11-17 |
发明(设计)人: | 八寻修二;森下广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L59/04 | 分类号: | C08L59/04;C08K3/2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全菁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甲醛 共聚物 树脂 组合 | ||
1.一种甲醛共聚物树脂组合物,它包含:(A)100重量份甲醛共聚物树脂,该树脂包含许多甲醛共聚物链,各链包含甲醛单体重复单元和插入其中的氧化烯单体单元,其中所述氧化烯单体单元各自具有至少两个碳原子,其在甲醛共聚物树脂中存在的量基于甲醛单体单元为0.05-0.5mol%,
这些甲醛共聚物链共同具有各自带至少一个碳原子的烷氧基、各自带至少两个碳原子的羟烷基和甲酸基作端基;和(B)0.01-3.0重量份平均粒径为6μm或6μm以下的聚β-氨基丙酸。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甲醛共聚物树脂组合物,其中各氧化烯单体单元独立地具有2-10个碳原子,各个端烷氧基独立地具有1-10个碳原子,而各个端羟烷基独立地具有2-10个碳原子。
3.根据权利要求1的甲醛共聚物树脂组合物,其进一步包含0.001-0.6重量份/100重量份所述甲醛共聚物树脂的至少一种选自有机脂肪酸的碱土金属盐、氨基取代的三嗪和水滑石的物质。
4.根据权利要求1的甲醛共聚物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甲醛共聚物树脂(A)的重量下降率R通过在氮气氛中于230℃温度下加热该甲醛共聚物树脂100分钟测定为3%或3%以下,所述重量下降率R由下式定义:
式中W1为加热前甲醛共聚物树脂的重量,而W2为加热后甲醛共聚物树脂的重量。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甲醛共聚物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甲醛共聚物树脂(A)在其红外吸收光谱中在1710cm波数处表现出归属于端甲酸基的吸收度D1710,而在1470cm-1波数处表现出归属于甲醛基的吸收度D1470,其中D1710和D1470满足下式所定义的关系式:
D1710/D1470≤0.02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未经旭化成工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190952.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 下一篇:立方形平山墙包装及其制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