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燃气炉无效
申请号: | 95200367.8 | 申请日: | 1995-01-01 |
公开(公告)号: | CN2257359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7-02 |
发明(设计)人: | 贾启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贾启祥 |
主分类号: | F24C3/12 | 分类号: | F24C3/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610***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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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炉 |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炉火意外熄灭后能自动重新点燃的燃气炉。
现有的燃气炉只能自动点火,不能在炉火意外熄灭后重新自动点燃,因此而造成燃气外泄发生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在炉火意外熄灭后重新自动点燃的燃气炉。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述方案实现。在燃烧器的内环火喷火孔1旁设置一只点火针和一只火焰监测针,火焰监测针将火焰有无的信号传给控制器,控制器控制点火针是否点火,及讯响器是否发声。由于内环火和外环火之间有引火桥相联,即使微火状态内环火也能把外环火引燃。气源开关和电源开关同步。
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如下:
打开炉子开关,如图2所示,也即同时打开了电源开关,此时控制器进入工作状态。因此时无火焰,如图3所示监测针A(B)通过R1(R2)输入或非门1高电平,此时点火电路开始放电点火,音频电路开始发声。点火后,由于火焰具有导电性,炉具接负极,监测针输入变为低电平,此时放电,发声均停止。火焰意外熄灭后原理同上重新点燃。
由于燃烧器内外环火之间有引火桥,即使微火状态,内环火也可把外环火引燃。
本实用新型和现有的燃气炉相比能在意外熄火后重新自动点火,杜绝了燃气外泄造成事故。使用方便、安全、可靠。
下面结合附图对最佳实施例进行评述。
图1是燃气炉燃烧器示意图。
图中1、2、3分别为内环火、中间火、外环火出气孔,A(B)、a(b)分别为监测针和放电点火针,4为引火桥,5为出气槽。
图2是气源电源开关示意图,图中6、12为限位台,10为限位槽,8为开关轴,9为动片,7、11为定片,动片9接负极,定片11接控制器输入端,动片9和定片7组成电源开关。
图3为控制器电路图。图中A、B为火焰控测针,a、b为放电点火针。监测针A、B通过电阻R1、R2和或非门1输入端相连,或非门输出端控制由或非门2、3、变压器B1、B2组成的高电放电电路、并通过或非门4控制由BG3、BG2、C4、R7等组成的音频振荡电路。
当打开炉子开关后,动片9和定片11相离,也即K1(K2)断开,定片7和动片9相触,也即电源接通。此时A(B)输入或非门1为高电位,控制器放电点火同时发声。点着火后,检测针交低电位,控制器放电,发声停止。火焰意外熄灭后同理自动重新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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