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书式日历无效
申请号: | 95209810.5 | 申请日: | 1995-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246070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1-29 |
发明(设计)人: | 李世枝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世枝 |
主分类号: | B42D5/04 | 分类号: | B42D5/04 |
代理公司: |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苏爱华 |
地址: | 015300 内蒙古自治区巴***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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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日历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书式日历,属日用文化用品。
目前,市场上出售的活页装架台历,在新旧台历装卸架时不方便,台历架支座不稳,使用时总要发出“撕啦”的刺耳响声,且不易翻页,而且台历上的“知识”和记事栏内的重要记事有些很有保存价值,但大多数被换下台历后流失,不易保存。现较少使用的旧式撕历,也不易保存,不易翻页,而且一般都钉在墙上使用,倘若不想撕页,就必须用一个书夹每天夹起一页,每当翻页过半后,翻页就困难,且不雅观。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易保存,易翻页,不需台历架,摆放平稳,且不丢页,不用装帧的一种书式日历。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包含有一叠台历纸,其特征在于:将台历纸装订成册,并在原台历薄的一端加有撕历,撕历与原台历薄间有一行便于撕下的断裂线;
撕历可分为日历和简要记事栏两部分。
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在总页数翻过一半后,易翻页,不易造成日期的误觉或把台历上的重要记事忘却,能象书一样摆放在书架上,易保存,而且不但可以登载各类知识,还能登载小说等,一本书式日历可转载二十余万字的文化知识。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书式日历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包含有一叠台历纸1,将台历纸1装订成册,并在原台历薄的一端加有撕历2,撕历2与原台历薄间有一行便于撕下的断裂线3;
撕历可分为日历和简要记事栏两部分。
台历纸包括A、B、C三个部分,其中:A部包括公历年月日、农历年月日、节气等;B部包括记事或读书笔记;C部包括公历年月日、农历年月日、节气、记事栏目。
本实用新型将台历纸1装订成书册,在原台历薄的左端加有撕历2,撕历2与原台历薄间有一行便于撕下的断裂线3。使用时只需将撕历2沿断裂线3撕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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