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钢瓶内液化气残液燃净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217521.5 | 申请日: | 1995-07-10 |
公开(公告)号: | CN2241286Y | 公开(公告)日: | 1996-11-27 |
发明(设计)人: | 戴梦周;张鉴林;金宗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戴梦周;张鉴林;金宗杰 |
主分类号: | F24C15/00 | 分类号: | F24C15/00;F17C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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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32005 江西省九***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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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钢瓶 液化气 残液燃净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将民用液化气钢瓶内的残液全部利用燃净装置,适用于市场上常见的液化气钢瓶。
由于液化气质量的局限,钢瓶内液化气每个使用周期普遍剩有不同量的残液,用户无法正当处理。但这种残液是一种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的液态燃料。为此,如何采取较简便可靠的方法使这部份残液得到利用,已成为人们研究的课题。近年来公布了一些同类装置,中国专利局公开了一种液化气钢瓶残液利用器,专利号ZL92222117.0专利申请日期1992年5月22日。
该专利采用瓶内气相通过喷咀帽与角阀之间的间隙中喷出,瓶底的残液是由瓶内负压作用经吸咀吸入管体至喷咀雾化而后混合燃烧的,使用表明该利用器有如下缺陷:
1、由于角阀不是专门设计制造的,一般角阀腔最狭通径尺寸误差大、喷咀帽与腔之间很难达到合理间隙,间隙太大时,残液吸出很少乃至吸不出来,间隙太小时,气相喷出量太少乃至喷不出来,无间隙时,喷咀帽不能进入阀腔。
2、一旦喷咀帽与角阀腔之间能得到合理的间隙,则角阀的开启量也得严格控制,若角阀开启量太大了,喷咀帽与角阀腔之间的间隙过大,残液是吸不出来的,利用器失效。角阀合理的开启量仅靠人工手感控制,在实践操作上往往难以实现。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钢瓶内液化气残液得到全部利用并燃烧干净的装置,而且使用可靠,钢瓶角阀开闭的操作控制同一般液化气钢瓶角阀开闭操作控制一样。
本实用新型实现上述目的而采取的解决方案是,在角阀进出口的最狭的通孔中安装一锥阀体,并在锥阀体上开两个喷射小孔,其中气孔同瓶内液化气的气相沟通,液孔同瓶内液化气底部液相沟通,当角阀开启时,由于瓶内液化气的气相具有内压作用,迫使气相以喷射方式高速通过气孔,并使进出口两端保持一定的压力差,与此同时,瓶内的残液也从液孔中成雾状喷出,在角阀的出口端,雾状的残液同气相充分混合并自动进入灶具燃烧。
以下结合实例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装入钢瓶后,当向瓶内灌入液化气时,其操作方法同常用钢瓶一样,即将角阀旋至最高点、阀芯同步旋起,液化气通过由角阀通孔[Φ],锥阀体[1],弹簧[3]、螺座[4]组成的单向阀注入瓶内。当用户用气时,旋开角阀手轮,具有内压的气相即从锥阀体上的气孔[1、1]中快速喷出,并使锥体阀两端保持一定的压力差、瓶底的残液也同时经尾管[5]、主管[2]从液孔[1、2]中成雾状喷出,在角阀出口端形成了雾状的残液和液化气的气相混合物。其中锥阀体[1]上的两个喷射孔[1、1][1、2]的大小对本装置的使用效果有直接影响,实践表明,两个喷射孔尺寸的合理选定,既可保证燃烧正常进行又可使瓶内残液得到全部利用并燃烧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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