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视力恢复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217674.2 | 申请日: | 1995-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244921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1-15 |
发明(设计)人: | 小林祥晃 | 申请(专利权)人: | 卢光志 |
主分类号: | A61F9/00 | 分类号: | A61F9/00;A61H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恒康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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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力 恢复 装置 | ||
1·一种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设有一以基板支持的可进行前后方向往复移动的注视板,又在注视板的移动端的前方设有一用以固定患者眼睛位置的眼部支持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基板的中央沿长度方向固定有一轨道,注视板是以一滑件可滑动地装设在该轨道上,在轨道的一端配置有一正反转马达,马达的驱动轴上设有一驱动轮,另在轨道的另一端设有一与该驱动轮对应的从动轮,在此两轮之间设有传动皮带,通过马达的带动而进行传动,以带动装设在轨道上的注视板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注视板是以一滑件可滑动地装设在该轨道上,滑件是由一可沿轨道滑行的滑动部、一自此滑动部朝向基板相反方向延伸的支柱,以及一设在此支柱端部用以夹持注视板的夹具所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固定设置在基板中央沿长度方向的轨道可为一呈T字形的轨道,而该滑动部的内侧嵌合在轨道的T字形顶部两侧,可沿轨道滑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滑动部的一侧面是利用一安装件固定在该传动皮带上,使滑动部可随传动皮带的移动而一体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轨道的前端位置及后端位置分别设有一进程限制开关及一回程限制开关,这两个开关通过移动而来的滑件底部的按压而动作,亦即利用两限制开关的动作而控制马达的正反转,而使滑件可在移动距离间进行前后的往复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控制箱中设置进程速度控制器及回程速度控制器,而可分别调整进程及回程的移动速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力恢复装置,其特征在于:注视板移动端前方所设置的眼部支持件可为一下巴台,该下巴台的上部为一U字形的下巴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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