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塑木空竹无效
申请号: | 95218316.1 | 申请日: | 1995-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2226964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5-15 |
发明(设计)人: | 马金凯;郭崑;王学淼;栗英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第四玩具厂 |
主分类号: | A63H1/28 | 分类号: | A63H1/28;A63H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142 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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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塑木 空竹 | ||
本实用新型属于玩具,特别是涉及一种发声的玩具。
传统的空竹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了,从民间艺人的手工操作发展到现在的工业加工生产,仅仅是在加工手段上有所进步,而空竹的基本材料仍然是原竹和木材,因此空竹的选材依然非常苛刻,加工程序繁琐,音质的一致性和承受摔、碰的机械强度均较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克服现有空竹之不足,提供一种选材容易、适宜工业化生产、音质纯正一致性好且机械强度明显改善结实耐用的塑木空竹。
上述目的由以下技术方案获得:
由韧性材料制成的形圆盘主体的端沿设有外子口,主体的壁上分布有大口和薄口,主体底部的圆形轴孔设有与主体底为一整体的轴衬,薄口相应的弧形哨板与主体壁和底为一整体,具有轴孔的主体盖与主体端沿的外子口胶合,空竹木轴设有圆柱形端轴,并与轴衬紧配合。
主体及与其为一整体的弧形哨板、轴衬和主体盖均由塑料制得;
空竹木轴的圆柱形端轴与主体的轴衬和主体盖轴孔之间涂复有胶粘剂。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
附图1本实用新型的主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2本实用新型的主体盖结构示意图
附图3本实用新型的木轴结构示意图
附图说明:大口1,薄口2,轴孔3,弧形哨板4,主体5,轴衬6,外子口7,主体盖8,空竹木轴9,端轴10。
如图1、2所示的实施例为五响双轴塑木空竹的主体(5)及主体盖(8),主体上的大口(1)、薄口(2)、弧形哨板(4)及轴衬(6)通过模具一次注塑成形,材料为ABS塑料配料时可混合各种色料,使主体及主体盖颜色明快、鲜艳。塑料主体壁厚3mm,主体的底部和主体盖厚2.5mm,其余部位为1.5mm,轴衬的设置,一方面支承主体盖,一方面与图3的硬木空竹木轴(9)的圆柱形端轴(10)有较大的衔接胶合面积。本塑木空竹大口、薄口的坡面设计与竹木空竹相同,空竹轴两端的主体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显著优点:
1.采用塑料整体注塑的主体,使空竹发声部位的密封状况大为改善,且机械尺寸精确,与主体盖相配合后其共鸣效果好,音质纯正,同规格的空竹音质一致性好;
2.塑料主体与主体盖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且与空竹轴有牢固的良好接合,使本空竹能承受较强的摔、磕、碰,结实耐用;
3.加工程序规范、简单,适宜工业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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