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球免扎式气嘴无效
申请号: | 95226378.5 | 申请日: | 1995-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253238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4-30 |
发明(设计)人: | 葛向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葛向升 |
主分类号: | A63H27/10 | 分类号: | A63H2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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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53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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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球 免扎式气嘴 | ||
本实用新型涉及充气用气嘴,尤其指一种气球充气气嘴。
现有气球充气一般都是气球嘴打入气体后,用绳绑扎而使气体留住,非常麻烦。充气后的气球且一般都是用绳牵引手持,无法倒置或侧置。当儿童有时把气球用作“放鞭炮”爆响时,难以形成鞭挂之势,加之绑扎不便,影响玩气球的兴趣。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为解决上述问题创造条件提供一种气球免扎式气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气球免扎式气嘴,包括上部、下部,其特征是:上部呈圆筒形,中间有一上开口的空腔,外缘设有一个气球嘴部卡套入的环形凹槽;下部为带有凸肋的圆柱形,其中心设有与上部空腔相通的气道,其壁上设有一个与气道相通的充气孔。
上述设计,即可将其套固于气球嘴上,通过上部空腔利用充气囊向气球充气,利用环形凹槽可将气球嘴部卡入,达到良好密封、免扎的效果。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再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作新型实施例构造示意图;
图2、为图1A-A剖视放大示意图;
图3、为与本实用新型配套的吸盘形状示意图。
如图1、2所示:气球免扎式气嘴包括上部B、下部C,上部B呈圆筒形,中间有一上开口的空腔1,外缘设有环形凹槽2;下部C为带有凸肋3的圆柱形,其中心有一与空腔1通连的气道4;其壁上有与气道4相通的充气孔5。在凹槽2上方上部B壁上设有穿挂用贯穿孔6。此外,设有带插柱7的吸盘D,可紧塞进空腔1内,为气球的放置创造条件,可使充气的气球排放成文字或图案,而气球可任意固定在物件的平面上,且可倒置、侧置或直立,特别是可形成鞭挂之势,为用气球玩放鞭炮增添节日欢乐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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