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投影机无效
申请号: | 95227158.3 | 申请日: | 1995-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268943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1-26 |
发明(设计)人: | 范维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致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132 | 分类号: | G03B21/13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永武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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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投影机 | ||
1.一种投影机,它包括一壳体,在所述壳体内设有一发光装置,所述发光装置发出光线以提供被投影物照明;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机还包括:
一设于所述壳体内的反射装置,所述反射装置将来自发光装置的光线,反射至该被投影物上;和
一设于壳体表面上的上盖,被投影物置于所述上盖之上,并位于反射装置的上方,以使反射装置与该上盖通过一连接装置结合以确保投影机的安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设于所述壳体外和上盖上方的投射装置,它接收来自上盖的光线成像并投射至指定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通过一第一枢转装置连接于所述壳体,以使上盖可以所述枢转装置为轴,作开启与闭合的动作。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装置通过一第二枢转装置连接于所述壳体,当上盖作开启与闭合的动作时,所述反射装置随上盖转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装置包括一第一杆件和第二杆件,所述第一杆件的两端分别与上盖和所述第二杆件连接,第二杆件的另一端与所述反射装置连接,每一个连接处均可旋转,以第一、第二杆件进行连杆动作。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装置还包括一位于该第一、第二杆件连接处上的缓冲装置,以缓冲第一、第二杆件的连杆动作,并使反射装置随上盖转动时不产生激烈碰撞。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支撑装置,它连接于壳体和该投射装置之间,并将投射装置支撑于壳体之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为可折叠式,它可连同投射装置一起收入壳体内。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与该投射装置可固定于壳体底部,以使上盖和反射装置盖上时,反射装置位于投射装置之上,从而确保投影机晃动时反射装置不受激烈碰撞。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投影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装置为反射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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