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易收合的购物玩具车无效
申请号: | 95228134.1 | 申请日: | 1995-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2275966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11 |
发明(设计)人: | 黄明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建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3/025 | 分类号: | B60P3/025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明华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易收合 购物 玩具车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购物玩具车,尤指易收合的购物玩具车。
购物玩具车是为了儿童玩耍而设计,其外形逼真并具有真购物车的大部分功能。但现有技术中的购物玩具车均不能收合,从而闲置时仍占有较大空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即为提供一种具备上述功能且易于收合,从而节省空间的购物玩具车。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购物玩具车,该车包括:一装有若干轮子的底座、一与底座枢接的手柄、一网兜及一座椅;其中,座椅从其两侧各设有一横向外伸的外伸杆,每一外伸杆分别插设于手柄垂直杆上开设的孔中;网兜则枢接于座椅,且具有从其两侧分别横向伸出的突杆,藉以抵靠在手柄下部的两垂直杆上。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经如此设计的网兜可方便地从座椅上卸下,而手柄与座椅均可转动收合成与底座平行,从而形成一种易收合、拆卸,并节省空间的购物玩具车。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目的、优点及新颖性经以下结合附图所作的详细说明会更加明了。
图1为本实用新型购物玩具车的立体外观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购物玩具车的立体分解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购物玩具车的局部剖视的侧视图。
图4为有关收合座椅、拆卸网兜方法的示意图。
图5为网兜从座椅上拆卸后购物玩具车处于折叠状态时的侧视图。
图6为一娃娃坐于座椅上时购物玩具车的立体外观图。
请先参见图1至3,本实用新型的购物玩具车有底座10;该底座10包括一对框架11,每一框架的前端枢设前轮110,而后端则又分为上、下后端111、112,其中下后端112枢设后轮113,而上后端111则与一U型连接件12藉销钉121贯穿两者而相连,两框架11间连接有若干纵横杆13,用以放置物品。
手柄20为一U型构件,包括握持部分21及从其两端分别延伸而下的二垂直杆22;每一垂直杆22的下端分别与对应框架的上后端111邻近安置,并经另一销钉122而与连接件12相枢接,其位置在连接件12的开口一侧。两套筒23分别活套于手柄20的两垂直杆22上,并再套入从连接件12内穿出的上后端111,每一套筒23分别位于相应的U型连接件12之上。每一垂直杆22于表面开设有一孔221。
网兜30包括兜底31、从兜底31两侧分别升起的左右边网32及前边网33,惟留出后、上两面不予围栏。左右边网32各有上边缘321,各上边缘321又有从其后端纵向伸出的一挂勾322,同时兜底31有一从其后端横向伸出的突杆3110。突杆3110两外端间连线长度大于手柄20的二垂直杆22间距离。
座椅包括第一部分40和第二部分41,其中第一部分40为一呈倒置U状构件,其包括第一上杆401(图2中仅以虚线示出)与两第一竖杆402,两第一竖杆402分别从第一上杆的两端延伸而下,且在其末端有第一弯勾403,第一中间杆404(图2中仅以虚线示出)连接在两第一竖杆402之间;第二部分41为一矩形构件,其有第二上杆411,及两第二竖杆412,每一竖杆412分别从第二上杆的两端延伸而下,第二中间杆413连接在两第二竖杆412之间,而下杆414连接在两第二竖杆412的下端间。两第一弯勾403与下杆414连接,一织物42经第一中间杆404连接在第一上杆401与第二中间杆413之间,以使在第一中间杆404与第二中间杆413之间形成椅面,而在第一上杆401与第一中间杆404之间形成椅背,从而当儿童(未画出)玩耍该购物玩具车时如图5中所示的娃娃可坐在座椅40上。第二上杆411有一个从其两端向外伸出的外伸杆4110,藉以分别插入手柄20的垂直杆22上的孔221中。网兜30的每一挂勾322分别挂接座椅40的第二部分41的外伸杆4110,而突杆3110两端部分别抵靠在手柄20的两垂直杆22上。
再参见图4、5,将网兜向手柄方向推动,挂勾322即与外伸杆4110脱开,网兜30随之可从外伸杆4110上卸下;座椅40可将第一和第二部分40、41枢接在一起,由此座椅40可收合成平行于手柄20;而分别沿两垂直杆22拔起两套筒23令其脱离上后端111后,手柄20可以销122为轴心转动至平行于由两框架11形成的平面。
本实用新型虽以较佳实施例予以说明,但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范围下自可作其他多种修正及变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建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建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5228134.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旋转注射反应注射成形机的混合装置
- 下一篇:鼻咽纤维血管瘤切除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