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大豆专用除草机无效
申请号: | 95230333.7 | 申请日: | 1995-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214072Y | 公开(公告)日: | 1995-12-06 |
发明(设计)人: | 费守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费守慧 |
主分类号: | A01B39/18 | 分类号: | A01B39/18 |
代理公司: | 吉林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张伟 |
地址: | 130709***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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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大豆 专用 除草机 | ||
本实用新型属于农业机械,是涉及一种对现有除草机的改进。
目前,大豆除草,普遍使用弯勾锄,也有用除草药剂,也有用“运锄”除草即采用小犁铧随运动架除草,这种机械只能去垄帮苗,而对苗眼除草无能为力。
对于上述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即带运锄又带有旋齿即能除去垄帮的草,又能挑净苗眼的草的大豆专利除草机。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在机架上装有运锄和旋齿,通过运行轮的运动和传动使伞齿轮来带动旋齿转动,来达到即能用于垄帮除草和松土又能挑净苗眼的草的目的。其特征在于,在机架上装有二个运锄和二个支承托,在运行轮的传动轴上装有伞齿轮,旋齿通过轴和伞齿轮和传动轴上的伞齿轮相啮合,并在旋齿轴的上部装有旋齿调节器,在机架上装有手控调节杆。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动力可以机动或畜力牵引,由于在运行轮的轴上装有伞齿轮,运行轮在运动过程中带动轴上的伞齿轮转动带动旋齿轴的伞齿轮转动。使旋齿转动以挑净苗眼的草,而运锄用于垄帮除草及松土,手控调节杆用于不规范的土地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效果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对于大豆地的除草即能垄帮除草及松土又能挑净苗眼的草,也可适用于不用农作物的除草,使用范围广。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在图1是可清楚的表示在机架6上固定有二个运锄10和二个支承托9,两运动轮1和主轴固定,并在主轴上固定有伞齿轮3,伞齿轮3和旋齿7的传动轴8的前端的伞齿轮4相啮合,并在传动轴8的上部装有旋齿调节器5,并在机架6上连装有手控调节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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