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用防暴弹无效
申请号: | 95231053.8 | 申请日: | 1995-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229070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6-12 |
发明(设计)人: | 张举彦;韩玉林;张晓君;康文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龙江雄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公安厅 |
主分类号: | F42B12/46 | 分类号: | F42B12/46 |
代理公司: | 黑龙江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李长春 |
地址: | 161005 黑***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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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暴 | ||
1、一种警用防暴弹,由弹壳(3)、金属底座(6)、发射药(5)、毡垫(4)组成,其特征在于:弹壳(3)底部外侧布置环状金属底座(6),弹壳(3)内下底布置与弹壳(3)中心线相重合的塑料环形底座(8),在塑料环形底座(8)的内环中布置与内环相吻合的园柱形底火(7),靠近塑料底座(8)的上端面依次向上布置发射药(5)、毡垫(4),园筒状弹托(2)布置在毡垫(4)上端,弹托(2)内填充一层药剂(1),弹壳收口处与药剂(1)之间设有纸垫(9)。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用防暴弹,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园筒状弹托(2)外壁与弹壳(3)内壁相吻合。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用防暴弹,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园筒状弹托(2)内装有CN药剂。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用防暴弹,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园筒状弹托(2)内装有染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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