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能使碳五气化的液化气钢瓶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5237554.0 申请日: 1995-09-02
公开(公告)号: CN2235058Y 公开(公告)日: 1996-09-11
发明(设计)人: 曾健 申请(专利权)人: 曾健
主分类号: F17C1/00 分类号: F17C1/00;F17C13/00
代理公司: 湖南省娄底地区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朱成实
地址: 417000 湖南省*** 国省代码: 湖南;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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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能使碳五 气化 液化气 钢瓶
【说明书】:

一种厨房用燃气具辅助装置。

现有的液化气钢瓶只能灌入液态液化气,打开其上的角阀,液化气自动气化,变成气体进入液化气灶具燃烧。碳五燃料在常温下呈液体状态,不易气化供液化气灶具燃烧。至今为止,还没有此种能使碳五气化供普通液化气灶具燃烧的简单装置。

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使碳五气化的液化气钢瓶,做到结构简单,能与普通液化气灶具配套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在现有的液化气钢瓶内加装一根气液管,该管上端连接在角阀上,下端靠近钢瓶壳体底面,气液管上有小通气孔与壳体内腔上部相通,壳体内腔下部灌装碳五液体,上部充入气压高于3000Pa的无害压缩(或液化)气体。当角阀开启时,带压力的气体一方面迫使碳五液体沿气液管上升,另一方面从小通气孔进入气液管内冲击碳五液体,使碳五液体吸取能量气化,供液化气灶具燃烧。

与已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下列特点:

1.可利用廉价的碳五燃料代替液化气使用,为用户节约用于燃料的消费。

2.结构简单易行,完全保留了原液化气钢瓶的整体构造,仍然可使用液化气燃料。

3.能与已普遍使用的液化气灶具配套使用。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下面结合图1和本实施例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有壳体6,角阀1,其不同之处在于角阀下端装有气液管4,气液管4上有与壳体内腔上部相通的小通气孔2,下端靠近壳体6底面,壳体6内腔下部灌有碳五液体5,内腔上部充有相对气压高于3000Pa(相对气压)的气体3。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向钢瓶内充入少量液化气作为碳五气化的动力,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效果将会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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