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充放电自动控制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5240349.8 | 申请日: | 1995-08-15 |
公开(公告)号: | CN2254246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5-14 |
发明(设计)人: | 张新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斯达自控设备厂 |
主分类号: | H02J7/00 | 分类号: | H02J7/00;H02H7/18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江南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丰海 |
地址: | 214187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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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放电 自动控制 装置 | ||
1.充放电自动控制装置,包括充电机(CV1),其特征在于:
(1)电池GE1的正极与充电机(CV1)的正极之间串接有二极管2V1、2V2,该两二极管的负极对接,它们的正极分别与充电机和电池的正极相接;电池的正负极并联有过电压继电器(FV2)、低电压继电器(FV3),放电电阻(Rfz)亦通过继电器(KM2)与电池的正、负极并联;
(2)二极管(2V1、2V2)的负极与负载一端之间串接有电子开关(2V3)和二极管(2V4),二极管(2V2)、电池(GE1)的正极与负载的正极之间串接有二极管(2V5)、用于整定浮充电流的可调电阻(RP1)和充电机(CV1)的后备保护手动开关(SA1),该手动开关的备用档与电子开关(2V3)相连,所述的电子开关(2V3)和二极管(2V2)的两端分别并联有继电器(KM1);
(3)二极管(2V1)的正极与电池(GE1)的负极之间并接有用于自动报警的继电器(FV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放电自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电池(GE1)的正、负极与过电压继电器(FV2)、低电压继电器(FV3)和放电电阻(Rfz)的两端间,分别串接有熔断器(2FV1)和(2FV2),该二熔断器之间还接有电压表(1PV)。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充放电自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电池(GE1)的正、负极均接有空气开关(2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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