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安全功能的开放式吊挂型饰物展示架无效
申请号: | 95246485.3 | 申请日: | 1995-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246450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2-05 |
发明(设计)人: | 石元彰 | 申请(专利权)人: | 石元彰 |
主分类号: | A47F7/02 | 分类号: | A47F7/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鲍良胜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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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安全 功能 开放式 吊挂 饰物 展示 | ||
本实用新型涉及特定家具,特别是具安全功能的开放式吊挂型饰物展示架。
由于经济市场的飞速发展,各种大型百货商店、商场和连锁超市商厦或大型集贸市场象雨后春笋一般的发展起来,如此庞大的投资不外乎是看准了现今社会颇具消费实力的各个年令层次人员的需求,为了开拓市场,促进销售,使广大的消费者乐于光顾购物,对商品销售的布置摆设,是否合乎人性,对消费者是否有吸引力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商品展销既要美观,又要确保安全也是很重要的。
大家都知道,通常在各种商场、超市内的商品如纺织品,针织品,绸缎布疋,眼镜钟表,黄金饰品,中西药品五,金百货等一般都摆设在柜橱货架上或玻璃柜台内,一些贵重商品,有的为了确保安全,在玻璃柜台上加一把锁头,如图1所示,此种展销商品有诸多缺陷,如:
1.商品放在玻璃柜台内,对消费者缺乏吸引力,使商品与消费者之间产生距离而影响销售。
2.消费者选购商品若是需要试戴试穿,则必须要经营业员开锁才能拿出,非常不便,影响销售。
3.这种商品的摆式销售方式属于被动形式,缺少消费者选购商品自主的机动性。
4.在场地租金昂贵及营业员高薪的情况下,对业主而言,节省场地,减少人员也是一个大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具安全功能开放式吊挂饰物展示架。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展示架,主要由复数个表面嵌设有可活动门片的基架板与上、下板体所构成,在中心部位有一向下延伸的主心轴座,藉由一轴承而达到可以旋转展示商品的目的;其中:基架板的两侧向内折卷成一挡缘的长型薄片板体,在其背后的四角隅处装有螺座,并在基架板的上、中、下及适当位置上,分别设有助滑元件及勾挂体,在基架板近上、下端处分别设置有开窗,有一个锁具嵌装在上开窗上,在基架板的后方还凸设有螺栓;一个可活动门片的表面镂装设有相对于上述勾挂体数目相同的视窗,并在其上、下背缘处,分别设有销块及两螺栓,这样,可活动门片即可嵌入基架板中,借弹簧的拉力勾在两组螺栓间;而呈被向上拉引的状态,由于在助滑元件的作用下,一个弹簧顶住滚珠使基架板极为平顺。另外,在上、下板体的中央设有通孔,它的外边缘形状根据基架板的数目多少而定,可制成三面柱体、四面柱体、六面柱体及其它形状,本实用新型为六面柱体;其中上板体为配合锁具的组装,在各边长的中间开有缺口,在各角隅都设有螺孔恰好用螺丝将它们组装起来,而主心轴座经由通孔穿套而入,并借助上端装的轴承而可辅助旋转。
本实用新型有以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是由复数个表面嵌设有可活动门片的基架板与上、下板体所构成,在中心部位有一向下延伸的主心轴座,藉由一轴承而达到可以旋转展示商品的目的;
2.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开放型展示架结构,可让商品毫无保留的展示在消费者眼前,以招睐顾客,增加对顾客的吸引力,促使消费者购物的欲望;
3.本实用新型除商品以全开放型展示外,同时更兼有高度安全性,以确保商品安全,如与消费者达成交易,经营业员简便操作即可取物,切少人力,便于管理;
4.本实用新型占用空间小,且有高度机动性,使业主不受场地限制而大大提高竞销能力的效果,亦可节省场地租金开支。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通常摆设商品的玻璃柜台整体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立体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图。
图4A、4B为本实用新型可活动门片剖示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状态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旋转状态图。
图7A、7B、7C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图。
图8A、8B为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例图。
实施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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