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塑性材料及其用途无效
申请号: | 96101848.8 | 申请日: | 1996-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156157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8-06 |
发明(设计)人: | 何信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信伟 |
主分类号: | C08L101/00 | 分类号: | C08L101/00;C08K3/36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金家盈 |
地址: | 311821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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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塑性 材料 及其 用途 | ||
本发明涉及有机化合物为基料的组合物及其用途。特别是一类塑性材料及其用途。
我国传统的木雕工艺品采用红木、楠木等稀有珍贵木材作坯料,由能工巧匠精雕细刻而成。虽然艺术品位较高,但消耗的木材资源,特别是红木、楠木等要依靠进口,需要耗费大量外汇;由于木雕靠手工雕刻加工,很难保证每道工序和每件产品的统一质量,因此产品质量不稳定;木材受地区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容易产生开裂,腐烂和变形;传统木雕工艺复杂,技术要求高、生产周期长、木材消耗量大,因此生产成本高、售价昂贵。一般的木雕工艺品中如:盆景基座、文物搁置架、骨灰盒等从传统的装饰效果而言,它们只要求具有仿红木、仿古木雕产品的艺术效果即可。按产品的使用效果而言,他们还要求质地坚固、不易变形、龟裂、仅可能不受环境温度和酸碱的影响。就生产而言,则要求工艺简单,产品质量统一,生产效率高,成本低、售价便宜。并非一定要使用贵重木材和用手工雕刻加工。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类塑性材料,用这类材料可以方便地在模具中注塑出仿古木雕产品的坯料。
本发明的任务是以如下方式完成的。
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
不饱和树脂 25-55%
石英粉 45-75%
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
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
不饱和树脂 25-55%
老粉 45-75%
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
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
不饱和树脂 25-55%
硫酸钙粉 45-75%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不饱和树脂 25-55%碳酸钙粉 45-75%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不饱和树脂 25-55%滑石粉 10-50%石英粉 5-50%老粉 10-50%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不饱和树脂 25-55%滑石粉 10-50%石英粉 5-50%硫酸钙粉 10-50%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不饱和树脂 25-55%石英粉 5-50%硫酸钙粉 10-50%棱镁粉 10-50%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不饱和树脂 25-55%滑石粉 10-50%碳酸钙粉 5-50%老粉 10-50%各组分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
一种塑性材料,其特点在于其组分及重量百分比含量范围为:
不饱和树脂 25-55%
滑石粉 10-50%
石英粉 5-50%
碳酸钙粉 10-50%
各组分重量百分比总和为100%
利用上述九种同类塑性材料中的任何一种均可在设定的模具中分别注塑出仿古木雕产品的坯料如:盆景基座、文物搁置架、笔筒、水盂、印盒、砚台盒、笔盒、墨盒、烟灰缸、骨灰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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