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病残人吊举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6101947.6 | 申请日: | 1996-04-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877A | 公开(公告)日: | 1996-11-20 |
发明(设计)人: | 山本博康;葛西健造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普丽佳葛西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G7/10 | 分类号: | A61G7/1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依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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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病残 人吊举 装置 | ||
1.一种病残人吊举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安装在床(52)的长度方向一端、可在床(52)的宽度方向延伸、相对床(52)可以拆装自如的导轨(57a),
可沿所述导轨(57a)移动的移动部件(58a),
安装在所述移动部件(58a)上的吊举装置(51);
所述吊举装置(51)包括:
在侧部固定在所述移动部件(58a)上且在上下方向延伸的支柱(59),
一端与所述支柱(59)的上端部连结、另一端作为作用端的支臂部件(65);
且所述导轨(57a)安装在上下移动的床(52)的可动部上,
所述移动体(58a)可相对所述支柱(59)而在上下方向滑动自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病残人吊举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表示所述床(52)的所述可动部可上下移动的所述床(52)的固定部上所安装的另一导轨(57b),
可沿所述另一导轨(57b)移动的另一移动部件(58b)。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病残人吊举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安装在所述床(52)的所述可动部上的另一导轨(57b),
可沿所述另一导轨(57b)移动的另一移动部件(58b),
且所述导轨(57a)及所述另一导轨(57b)分别安装在所述床(52)的所述可动部的上部及下部。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残人吊举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安装在所述支柱(59)的下端部并可沿地面(61)滚动的车轮(62a、62b)。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病残人吊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臂部件(65)的所述一端可相对于所述支柱部件(59)的上端部而转动,
所述吊举装置(51)还具有可使所述支臂部件(65)相对所述支柱(59)而转动、并由此而驱动改变所述支臂部件(65)另一端高度的传动装置(6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病残人吊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臂部件(65)还可围绕所述支柱(59)的轴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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