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X射线管无效
申请号: | 96104253.2 | 申请日: | 1996-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4394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3-05 |
发明(设计)人: | 赫尔穆特·库恩;沃尔特·多尔夫勒;格哈特·洛;伯恩哈德·乔勒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门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35/06 | 分类号: | H01J35/06;H01J35/14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梧 |
地址: | 联邦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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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射线 | ||
1、一种X射线管,它有一个阳极(7)和一个与阳极(7)隔开一定距离设置并有一电子发射极(5)的阴极装置(3),该阴极装置(3)带有用于电子束(E)的聚焦装置(4,22a,22b,23a,23b,24,25;4,22a,22b,23a,23b,36),所述的电子束在X射线管工作时从电子发射极(5)发出并入射到阳极(7)上的聚光区(BF)中,电子束(E)的焦点(F1)处于电子发射极(5)和聚光区(BF)之间。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X射线管,它有一个平面发射极作为电子发射极(5)。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X射线管,其中,电子发射极(5)安装在聚焦装置(4,22a,22b,23a,23b,24,25;4,22a,22b,23a,23b,36)的聚焦槽(21)内,其中,聚焦槽(21)的至少一个壁(22a,22b)处于影响焦点(F1)位置的电位(U1)上。
4、一种X射线管,它的聚焦槽(21)以两对彼此电绝缘互相对置的壁(22a,22b及23a,23b)为界,其中,有一对壁(22a,22b)处于第一电位而另一对壁(23a,23b)处于第二电位(U1或U2),其中,至少有一对壁其电位(U1)选择为,使相应的焦点(F1)位于电子发射极(5)与聚光区(BF)之间。
5、按照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X射线管,其中,焦点(F)与聚光区(BF)之间的距离是可调的。
6、按照权利要求3和5所述的X射线管,其中,聚焦槽(21)的壁(22a,22b或23a,23b)处于可调的电位(U1或U2)上。
7、按照权利要求4和5所述的X射线管,其中,第一和/或第二电位(U1或U2)是可调的。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X射线管,其中,第一电位(U1)可独立于第二电位(U2)调整。
9、按照权利要求3至8之一所述的X射线管,其中,电子发射极(5)与聚焦槽(21)可彼此相对移动,以便改变电子发射极(5)在聚焦槽(21)中的深度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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