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罗布麻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6104445.4 | 申请日: | 1996-04-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61844A | 公开(公告)日: | 1997-10-15 |
发明(设计)人: | 张学;孔德云;汪东辉;马晴高;李惠庭;冯大维;张玉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学;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K7/4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文青 |
地址: | 843000 新疆维吾尔自***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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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罗布麻 组合 | ||
1.一种保健品组合物,包括15-30%(重量)罗布麻叶,10-25%(重量)罗布麻茎和5-20%(重量)罗布麻根;以及5-15%(重量)麻黄茎和/或根,5-15%(重量)大蒜,5-10%(重量)红花,5-15%(重量)甘草,5-10%(重量)鲜姜,条件是罗布麻叶、茎和根用量的总和占组合物的50-70%(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品组合物,其中罗布麻的总用量占组合物的50%(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保健品组合物,它进一步包括诸如酒、蜂蜜或白醋之类的辅料。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20%(重量)罗布麻叶、20%(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0%(重量)罗布麻根,以及10%(重量)麻黄茎和5%(重量)麻黄根、5%(重量)红花、10%(重量)甘草、10%(重量)大蒜、10%(重量)鲜姜,以及1∶9(重量)配比的25-35°纯粮食白酒。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25%(重量)罗布麻叶、15%(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0%(重量)罗布麻根,以及10%(重量)麻黄茎和5%(重量)麻黄根、5%(重量)红花、10%(重量)甘草、10%(重量)大蒜和10%(重量)鲜姜,原汁蜂蜜与药液比为6∶4(重量)。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20%(重量)罗布麻叶、20%(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5%(重量)罗布麻根,以及10%(重量)麻黄茎和5%(重量)麻黄根、5%(重量)红花、15%(重量)甘草、5%(重量)大蒜、5%(重量)鲜姜,以及配方:辅料为1∶9(重量)的3.5%(重量)白醋。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25%(重量)罗布麻叶、10%(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5%(重量)罗布麻根,5%(重量)麻黄茎和5%(重量)黄根、10%(重量)红花、10%(重量)甘草、10%(重量)大蒜、10%(重量)鲜姜,以及与配方的比为1∶7(重量)的30-35°纯粮食白酒。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15%(重量)罗布麻叶、20%(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5%(重量)罗布麻根、5%(重量)麻黄茎和5%(重量)麻黄根、10%(重量)红花、10%(重量)甘草、15%(重量)大蒜、5%(重量)鲜姜,以及与配方的比为1∶6(重量)的52-55°纯粮食白酒。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25%(重量)罗布麻叶、15%(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0%(重量)罗布麻根、5%(重量)麻黄茎、15%(重量)红花、10%(重量)甘草、10%(重量)大蒜、10%(重量)鲜姜,以及与配方的比为1∶5(重量)的50-55°纯粮食白酒。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30%(重量)罗布麻叶、10%(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0%(重量)罗布麻根、5%(重量)麻黄根、10%(重量)红花、10%(重量)甘草、15%(重量)大蒜、10%(重量)鲜姜,以及与配方的比为1∶6(重量)的35-45°纯粮食白酒。
11.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20%(重量)罗布麻叶、15%(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5%(重量)罗布麻根、5%(重量)麻黄茎、15%(重量)红花、10%(重量)甘草、10%(重量)大蒜、10%(重量)鲜姜,以及与配方的比为1∶5(重量)的52-55°纯粮食白酒。
1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包括30%(重量)罗布麻叶、25%(重量)罗布麻茎以及15%(重量)罗布麻根、5公斤红花、10%(重量)甘草、10%(重量)大蒜、5%(重量)鲜姜,以及与配方的比为1∶4(重量)的50-55°纯粮食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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