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威40%甲辛氰乳油无效
申请号: | 96104825.5 | 申请日: | 1996-05-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64329A | 公开(公告)日: | 1997-11-12 |
发明(设计)人: | 何怀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怀生 |
主分类号: | A01N57/28 | 分类号: | A01N57/28 |
代理公司: | 河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董金国 |
地址: | 05236***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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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40 甲辛氰 乳油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农药混配剂,具体为一种40%甲辛氰乳油。
在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是消灭农作物害虫的主要武器,目前农民使用的农药中,有的对害虫的消杀效果不明显,有的虽然消杀效果较好但成本较高,农民不易接受,难以在广大的农村中推广使用。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成本较低,且对农作物害虫消杀效果较好的农药,即一种超威40%甲辛氰乳油。
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发明采用50%甲胺磷乳油、40%辛硫磷乳油和20%氰戊菊酯乳油在反应罐内搅拌混合配制而成,其配制重量百分比为:50%甲胺磷乳油为43-60%,40%辛硫磷乳油为22-32%,20%氰戊菊酯乳油为17-26%。
本发明的最佳配制方案如下:50%甲胺磷乳油为50%,40%辛硫磷乳油为28%,20%氰戊菊酯乳油为22%。
本发明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是一种具有广谱、低毒和高效的杀虫剂,对棉铃虫、小麦蚜虫、吸浆虫、果树梨木虱、黄粉虫、大豆玉米螟虫、粘虫、蔬菜菜青虫、水稻飞虱、叶蟑等都有较好的杀灭效果。
本发明经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室内测定对棉铃虫的共毒系数,其中,LC50值(致死中浓度)为144.9mg/L,再按“SuN共毒系数法”计算出毒力指数为257.63TI,理论毒力为84.04TTI。经河北省植保总站采用本发明与河北辛集化工三厂生产的50%新光一号均按每亩用50毫升对棉铃虫的防治效果实验表明:本发明与50%新光一号药后2天防效分别为86.5%和84.2%,药后5天防效分别为79.4%和80%,保蕾铃效果均为83.0%,两者防治效果均较好,但本发明的成本低于50%新光一号,所以很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下面结合实施例将本发明作进一步介绍:
本发明在混合配制过程中,所用单剂40%辛硫磷乳油为天津农药厂产品,50%甲胺磷乳油为石家庄化工厂产品,20%氰戊菊酯乳油为江苏连云港第二农药厂产品。
本发明三个实施例中各成份重量百分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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