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草的水溶性的颗粒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6106822.1 | 申请日: | 1996-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930C | 公开(公告)日: | 2001-12-12 |
发明(设计)人: | J·沙莫斯;M·沙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国氰胺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50 | 分类号: | A01N43/50;A01N25/1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文青 |
地址: | 美国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 水溶性 颗粒 组合 | ||
1.一种除草的、水溶的、固体颗粒组合物,包括咪唑啉酮一种除草剂或咪唑啉酮除草剂与第二除草剂的混合物,以及碱,其中碱的用量为碱与咪唑啉酮除草剂的摩尔当量比率为0.9-2.0,其中咪唑啉酮除草剂具有下式I结构:
其中Y和Z均可为氢、卤素、任意被卤素取代的C1-C4烷基或C1-C4烷氧基,Y和Z可结合在一起表示为结构-CH=CH-CH=CH-,
其中第二除草剂是固体的取代的苯甲酸盐或固体的取代的苯氧基羧酸盐,其用量为0-85%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碱是碱金属氢氧化物、碱金属碳酸盐或碱金属磷酸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它有式I除草剂,其中X是氢;Y是氢、甲基、乙基或甲氧基甲基;或Y和Z可结合在一起表示为-CH=CH-CH=CH-。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第二除草剂是麦草畏的钠盐。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碱的用量为碱与咪唑啉酮除草剂的摩尔当量比率为1.1-1.8。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咪唑啉酮除草剂是5-乙基-2-(4-异丙基-4-甲基-5-氧基-2-咪唑啉-2-基)烟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组合物,其中碱是碳酸钠。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美国氰胺公司,未经美国氰胺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6106822.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含多羟基脂肪酰胺表面活性剂的清洁组合物
- 下一篇:N-烷基铵乙腈漂白活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