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草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96109543.1 | 申请日: | 1996-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67570A | 公开(公告)日: | 1997-12-17 |
发明(设计)人: | 孔繁蕾;韩邦友;石鑫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激素研究所;如东农药厂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 |
代理公司: | 化学工业部化工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孙伯庆,崔玉珍 |
地址: | 2132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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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草 组合 | ||
本发明涉及用于移栽稻田的除草组合物。
本发明中所述的苄黄隆、甲黄隆及乙草胺的结构式如下:
苄黄隆(I):
甲黄隆(II):
乙草胺(III):
目前,苄黄隆、甲黄隆等磺酰脲类除草剂功效很高,当其用量为常规化学农药的1/10到1/50时,就可以控制和除去稻田内的各种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如式I化合物苄黄隆即本发明除草组合物组分之一,由美国杜邦公司发明(US 4420325)。在很低的使用量下它具有显著的除草活性,且该化合物对水稻极安全。但是磺酰脲类除草剂对禾本科杂草除草效果不明显,如中国发明专利申请CN1031081A即属此例。因此防除禾本科杂草还需要与其它除草剂混配。
在这种情况下,本发明者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以筛选防除禾本科杂草的化学药物,如乙氧氟草醚、恶草灵、地乐胺、杀草丹、敌草胺、西草净、禾大壮、乙草胺、丁草胺、拉索、快杀稗等。温室和田间筛选试验结果表明酰胺类化合物-乙草胺为最佳复配剂。
乙草胺是由美国盂山都公司最早开发的旱田除草剂,其防除禾本科杂草的效果很好,且价格低廉。本发明者发现乙草胺不仅可用于旱田,还可用于水稻田,每亩用量5~25g(有效成分)在此剂量范围内对水稻安全,但除草效果不明显。然而,超剂量使用,对移栽水稻植株具有药害作用。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对水稻安全、除草效果明显,可防除各种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以及禾本科杂草的除草组合物。
结果发现,将式(I)化合物苄黄隆与式(III)表示的乙草胺混合使用,可大大降低乙草胺的用量,从而对于消除上述缺陷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本发明还全面研究了上述化合物有效地防除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和禾本科杂草的广谱除草活性,和进一步减少对移栽水稻的药害。
已经发现当式(I)化合物苄黄隆和式(III)化合物乙草胺按照本发明混合使用时,获得了明显的增效作用。如每亩使用式(I)化合物苄黄隆1.5克(有效成分)防除稻田阔叶杂草效果为83.8%,防除稗草效果为50.2%;1.0克苄黄隆和9.0克乙草胺混合使用防除稻田阔叶杂草效果为100.0%,防除稗草效果为100.0%(见下面除草实验表2)。
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I+III)还表现出另一个优点,扩大了杀草谱,持效期较长,可作稻田“一次性除草剂”。
本发明除草组合物取得了优良的增效作用和优点,可以在(I)和式(III)化合物很宽的混合比例范围内显示出来。一般当它们的混合比例为每100份式(I)化合物苄黄隆比400~2500份,优选500~1000份,特别是600~800份式(III)化合物时,将提供有价值的除草组合物(其中配比为重量比)。这样形成的本发明除草组合物(I+III)当被用于禾本科杂草和多年生阔叶及莎草科杂草较严重的稻田,取得了非常好的防除杂草效果。
旱田除草剂式(II)化合物甲黄隆根据CN 1031081A可用于水田除草,其水田用量仅为旱田用量的十分之一左右。甲黄隆和苄黄隆混配后,即在苄黄隆中加入甲黄隆后大大提高了苄黄隆活性,大大减少了苄黄隆的用量,扩大了杀草谱,杀草增效显著,用药成本也甚低。以此为依据,本发明者在大量田间药效试验基础上将甲黄隆、苄黄隆和式(III)化合物乙草胺混配使用,取得了优异的防除杂草效果。本发明还全面研究了上述混合物有效地防除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和禾本科杂草的除草活性,和进一步减少对移栽水稻的药害。
已经发现,当式(I)化合物,式(II)化合物和式(III)化合物乙草胺按照本发明混合使用时,可大大降低式(I)化合物和式(III)化合物的用量,成本大大降低。I+II+III混配使用成本要比I+III混配还低。
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I+II+III)另一个特出优点是比除草组合物(I+III)的杀草谱更广,如除草组合物(I+II+III)对四叶萍、假蕹莱有良好的防除效果,而除草组合物(I+III)的防效甚微;除草组合物(I+II+III)的防效期也较长,移栽稻田一效施药,可防除田间几乎所有禾本科杂草、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可控制田间所有多年生莎草和阔叶杂草。(参见下面的实例)。
已经发现,当式I、II、III化合物按照本发明混合使用时获得了明显的增效作用。式II、III化合物比单一使用时大幅度减少,而且证明混合使用时,式(II)化合物的用量往往极少。可进一步说,混合使用式(I)、(II)和式(III)化合物,其减少药害的影响比单一使用式(II)和式(III)化合物也可以明显地观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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