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收取费用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6110301.9 | 申请日: | 1996-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48220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4-23 |
发明(设计)人: | 安斋孝太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斋孝太郎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亮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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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收取 费用 装置 | ||
1.一种收取费用的设备,包括:
第一计算机,安装在用于利用信用卡或IC卡进行例如票券等的售票或物品出售或者提供服务的第一公司处;
第二计算机,配置在监测所述信用卡的第二公司处;
连接线路通道,用于将所述第一计算机和所述第二计算机相连接;
输入装置,用于向所述第一计算机输入卡使用者的卡上数据和价格金额数据;以及
一形成请求数据装置,它根据由所述输入装置输入的数据对卡使用者进行预定价格收费处理并且它要装在第二计算机中。
2.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取费用的设备,其中所述的第一计算机安装在作为第一公司的电话公司处。
3.一种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收取费用的设备,其中第三计算机安装在第一计算机和第二计算机之间,由第一计算机发送的数据按要求由第三计算机处理,在此之后,经处理的数据发送到第二计算机。
4.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取费用的设备,其中设有一用于销售例如票券等票或物品的销售机或一用于提供服务或娱乐的装置,所述销售机或提供服务的装置的一个输入装置设有一读卡机,用于读出付卡上的数据,当所述读卡机开始读出在所述预付卡上的预定数据时,所述销售机实现售票或信物品,而提供所述服务或娱乐的装置提供服务或娱乐。
5.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收取费用的设备,其中所述的第一计算机是一用于监控安装在作为第一公司的电气铁路公司处的售票机的计算机。
6.一种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收取费用的设备,其中所述的第一计算机是一用于监控安装在作为第一公司的娱乐中心或游戏场所处的售票机的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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