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基金贷款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6111638.2 | 申请日: | 1996-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56288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8-06 |
发明(设计)人: | 野中智之;松本健司;伊藤滋行;井上雅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增勇,张志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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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基金 贷款 系统 | ||
1.一种电子基金贷款系统,它包括:
备有身份证号码的用于存储电子货币信息的IC卡,
电子基金终端,它包括:用于读出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信息或者把信息写入所述IC卡的IC卡读/写装置,用于输入数值等等的输入装置以及用于经由公用电话网络传送或者接收数据的第一通信控制装置,以及
信息中心,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IC卡的身份证号码和总金额信息的个人信息存储装置,用于把所述IC卡的身份证号码和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总金额信息与存储在所述个人信息存储装置中的它的身份证号码和总金额信息核对的核对装置,用于存储诸如影片的数据的数据库装置以及用于经由诸如公用电话网络的通信线路传送和接收数据的第二通信控制装置,
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信息中心读出存储在所述数据库装置中的数据时,所述电子基金终端利用所述IC卡读/写装置从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数据减去等效于所述数据的费用的电子货币信息,并且,经由所述第一和第二通信控制装置把所述电子货币信息传送到所述信息中心。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子基金贷款系统,其特征在于:
如果当所述信息中心读出存储在所述数据库装置中的数据时,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电子货币信息少于所述数据的费用,那么,通过由所述核对装置核对从所述IC卡读出的其身份证号码来证实所述身份证号码,以及
只是当用户选择利用所述输入装置的贷款时,才把所述数据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作为总金额信息存储到所述个人信息存储装置中。
3.根据权利要求1的电子基金贷款系统,其特征在于:
如果当所述信息中心从所述数据库装置读出数据时,所述总金额的信息已经存储在所述个人信息存储装置中,那么,所述电子基金终端利用所述IC卡读/写装置从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数据减去等效于所述总金额信息的电子货币信息,
然后,从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数据减去等效于所述数据的费用的电子货币信息,以及
经由所述第一和第二通信控制装置把这种电子货币信息传送到所述信息中心。
4.一种电子基金贷款系统,它包括:
备有身份证号码的用于存储电子货币信息的IC卡,
电子基金终端,它包括:用于读出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信息或者把信息写入所述IC卡的IC卡读/写装置,用于输入数值等等的输入装置以及用于经由诸如公用电话网络的通信线路传送或者接收数据的第一通信控制装置,以及
信息中心,它包括:用于存储所述IC卡的身份证号码、总金额信息以及借入日期信息的个人信息存储装置,用于与存储在所述个人信息存储装置中的它的身份证号码、总金额信息以及借入日期信息核对的核对装置,用于存储诸如影片的数据的数据库装置以及用于经由公用电话网络传送和接收数据的第二通信控制装置,
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信息中心读出存储在所述数据库装置中的数据时,所述电子基金终端利用所述IC卡读/写装置从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数据减去等效于所述数据的费用的电子货币信息,以及
所述电子基金终端经由所述第一和第二通信控制装置把所述电子货币信息传送到所述信息中心。
5.根据权利要求4的电子基金贷款系统,其特征在于:
如果当所述信息中心读出存储在所述数据库装置中的数据时,存储在所述IC卡中的电子货币信息少于所述数据的费用,那么,通过由所述核对装置核对从所述IC卡读出的其身份证号码来证实所述身份证号码,以及
只是当用户选择利用所述输入装置的贷款时,才把所述数据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作为总金额信息存储到所述个人信息存储装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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