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护色剂无效
申请号: | 96111695.1 | 申请日: | 1996-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75363A | 公开(公告)日: | 1998-03-11 |
发明(设计)人: | 史福安 | 申请(专利权)人: | 史福安 |
主分类号: | A23L1/03 | 分类号: | A23L1/0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5445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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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护色剂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护色剂,特别是一种用于各种饮料,流体食品及食品的色泽护色剂。
在炎热的夏天,人们为解渴降暑要消耗大量的饮料和流体食品,但由于夏季的高温,强烈的紫外线照射,使饮料出现退色现象,严重的还出现沉淀,这是出售食品所不允许的。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添加剂,即护色剂,这它可以使食品,尤其是各种饮料耐高温、耐酸、耐氧化、耐紫外线,而能较长期保存使用。
本发明由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组成,其比例为:(百分比)
焦磷酸钠 85~65%
三聚磷酸钠 30~10%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10~2%
为使护色效果更好,还可以加入10~2%的核黄素。
使用本发明作食品添加剂,即作各种食品、饮料、流体食品的护色剂,不但使食品饮料耐高温、耐氧化、耐紫外线,较长时间保存不变色,不沉淀,而且本发明还有一定杀菌作用。本发明为固体结晶型粉状原料,运输、存放也都很方便。
本发明生产方法比较简单,将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三种化合物或加上核黄素四种化合物(市场均有销售)按一定比例混合即可。本发明使用方法也不复杂,首先将本发明用温开水溶解,在饮料或饮料浆料加色素前加入并搅拦均即可。其用量软饮料0.1~0.3(以成品饮料计),固体饮料按衡释后的总容量计0.12~0.3%,固体食品以重量计<0.4%。
本发明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经有关食品饮料厂家使用后效果很好,本发明技术参数为:
PH值(1%水溶液) 9.5~11
不溶解性灰粉% <1.5
干燥失重% <30.0
砷(AS)% 0.0003
铅(Pb)% 0.0001
实施例1:
焦磷酸钠 75%
三聚磷酸钠 24%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1%
实施例2:
焦磷酸钠 82%
三聚磷酸钠 14%
核黄素 2%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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