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戒烟解毒保健药酒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6115956.1 | 申请日: | 1996-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834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6-28 |
发明(设计)人: | 齐元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齐元虎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K35/64;A61P43/00 |
代理公司: | 山东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耀文 |
地址: | 2561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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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戒烟 解毒 保健 药酒 及其 制作方法 | ||
本发明属于药物性饮料酒的制作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戒烟解毒保健药酒及其制作方法。
目前,社会上已有许多种药酒,如安神酒、乌鸡酒、龟灵集酒、十全大补酒等等,但是尚未发现一种专用于戒烟解毒的保健性药酒,吸烟对人体有害已成为共识,戒烟已成为社会上关注的问题,目前社会上正在生产和使用中的戒烟药物如戒烟闻剂、漱口剂等等,这些戒烟药物虽对戒烟有一定的效力,但对人体有一的刺激性,如食用后会引起食欲减退,产生恶心等副作用,因此,大多数吸烟者不愿食用现有的戒烟药物戒烟,影响了戒烟运动的深入开展。
本发明的任务旨在根据祖国中医学理论,经反复研究和长期实验,为社会提供一种戒烟解毒保健药酒及其制作方法,用该方法制作出来的戒烟解毒保健药酒,吸烟者饮后不仅可有效的解除烟瘾,且无任何毒副作用,并且具有抗菌消炎的功能,特别适用于饮酒烟民戒烟用。
本发明的任务是以如下方案实现的;
本发明包括选料、配方和制作方法
A、选料:
本发明选取如下七味药食两用的中药和50-60度纯高粮酒为原料,该七味中药为:鱼腥草、槟榔、远志、甘草、地龙、薄荷、藿香。
B、配方:(各成份在总重量中所占的重量百分比)
鱼腥草 2.2-2.9%
槟榔 1.6-2.5%
远志 0.6-1.1%
甘草 0.6-1.1%
地龙 0.4-0.8%
薄荷 0.4-0.8%
藿香 0.4-0.8%
50-60度纯高梁酒 91-96%
C、制作方法
对上述七味中药分别进行精选、清洗、自然凉干、粉碎过20目筛获得20目原料,然后按上述配方计量配比混均后置入陶制品的容器中,并按上述配比加入50-60度纯高梁酒后,将容器密封置入阴凉处静止浸渍10-15天后,取出搅拌均匀过滤后即为本发明戒烟解毒保健药酒。
本发明所述的配方可从七味中药中按比例任意选三味中药加96%以上的纯高梁酒组成多种配方并采用上述制作方法均可制取戒烟解毒保健药酒。
本发明的服用方法为一日二次,每次30--50毫升,连饮500毫升后即可实现戒烟的任务。
本发明药性、药理分析:
鱼腥草含挥发油,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大肠痢疾及伤寒杆菌、流感病毒均不抑制作用;槟榔具有杀虫、破积、下气、行水功用;远志具有安神定志、祛痰止咳功效;甘草具有补脾和胃、缓急止痛、祛痰止咳解毒、调和诸药作用;地龙具有清热镇痉、通络利尿、平降血压作用;薄荷具有疏风散热、解毒解痉、兴奋中枢神经功效;藿香醇具有促进胃液分泌增强消化功能作用。
综上所述,上述七味中药科学配伍无任何毒副作用,则具有抗菌、解毒、利尿、破积、杀虫作用,特别是具有明显戒烟解毒,促进机体新陈代谢的功效,并采用上述制作方法可有效的实现本发明的任务。
以下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1
鱼腥草 2.2%
槟榔 1.6%
远志 0.6%
甘草 0.6%
地龙 0.4%
薄荷 0.4%
藿香 0.4%
50-60度纯高梁酒 93.8%
实施例2
鱼腥草 2.5%
槟榔 2.2%
远志 0.8%
甘草 0.8%
地龙 0.6%
薄荷 0.6%
藿香 0.6%
50-60度纯高梁酒 91.9%
实施例3
鱼腥草 2.9%
槟榔 2.5%
远志 1.1%
甘草 1.1%
地龙 0.8%
薄荷 0.8%
藿香 0.8%
50-60度纯高梁酒 90%
实施例1、2、3均采用本发明上述制作方法。
上述实施例中实施例2为本发明最佳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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