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能化学灯无效
申请号: | 96118629.1 | 申请日: | 1996-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57313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8-20 |
发明(设计)人: | 侯如龙;赵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兴运;赵旭 |
主分类号: | C09K11/70 | 分类号: | C09K11/70;F21S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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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712044***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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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能 化学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含有荧光酶、荧光索、光泽精、酚酮酞、等多种化学原料构成的高能化学灯。
在易燃、易爆场所用电能做光源很不安全,人们用许多防爆措施提高电能光源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性,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付出了提高生产成本的经济代价。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从本质上解决易燃、易爆问题的高能化学灯,并且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
本发明涉及的高能化学灯,其构成发光物质的原料包含有荧光酶、光确甾酮、荧光素、光泽精、酚酮酞、鲁米那5-乙基-5-本基巴、比土酸、鲁米诺氨基本二酰一肼17、钼磷粉、龟磷粉、珍珠乌磷粉、珍珠粉、珠砂、打火石、光甾醇成份,将这些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在一起,并将一定量的混合物封装在由透光材料制成的容器里构成化学光源。然后将此光源固定在底座上,底座既可做成与目前日光灯或荧光灯相同的结构,也可做成其它结构适应各种使用的要求。
本发明所含有的发光物质的百分比是:
荧光酶 8.47
光确甾酮 5.08
荧光素 5.65
光泽精 10.73
酚酮酞 7.06
鲁米那5-乙基-5-本基巴 1.69
比土酸 9.89 鲁米诺氨基本二酰一肼17 14.12
钼磷粉 4.249
龟磷粉 8.47
珍珠乌磷粉 8.47
珍珠粉 3.39
珠砂 5.65
打火石 1.44
光甾醇 5.65
按以上比例配比的发光物质只要将1至1.5克重量封装在透光材料制成的容器里,便可做成相当15W灯泡发光效率的光源,且能持续、稳定的工作8个月;以上构成发光物质的每一种成份可有10%比例的变化。另外这种光源的发光效率除和各种材料的配比有关外,只要光源发光强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再加入发光物质,光源强度便不会再提高。因此要想继续提高光源强度可将许多装有这些化学物质的容器进行组合,做成大瓦数的化学灯。
由于本发明所采用的化学原料是一些固体粉料,只须置入1至1.5克重量置于透光材料制成的容器里,因此,制做工艺简单,成本低,体积小,可广泛被使用在各个领域,这种化学灯不需要任何其它能源,仅靠化学反应产生光源,这种化学反应不产生热量、火星,从根本上解决了易燃、易爆问题。
下面结合实施例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
附图一是由以上物质按上述比例做成的相当于15W灯泡的高能化学灯的实施例图。
附图二是由13个装有这些化学物质容器组合的化学灯。
附图三是图二的A-A剖视图。
附图一中,将发光物质1置于透光容器2内,并将容器2固定在底座3上,底座3上设有和现有的日光灯相适应的镙口4。
附图二给出了一种组合式化学灯,它是在13透光容器内分别置入1至1.5克发光物质,其发光强度相当13个15瓦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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