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电能增值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6119185.6 | 申请日: | 1996-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59515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9-17 |
发明(设计)人: | 曾宜员;曾斯荣;陈微 | 申请(专利权)人: | 曾宜员;曾斯荣;陈微 |
主分类号: | F03B11/00 | 分类号: | F03B11/00 |
代理公司: | 江西省赣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卢和炳 |
地址: | 3411***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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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增值 装置 | ||
1、一种用于水电站的水电能增值装置,其特征是由装在水轮机上方的能产生水衍射压强的水室和装在水轮机后端能形成自馈衍射压强、水平安装的扁平外喇叭形的尾水管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电能增值装置,其特征是:
尾水管小端横截面积为4S,大端截面积为(1+n)S,S为水轮机过流截面积,n为尾水管大端横截面积与水轮机过流截面积之差和水轮机过流截面积之比,尾水管喇叭形锥度为2°~5°,尾水管表面要密封不漏气,工作时,里面要求没有空气;
水室横截面积大于(4+n)S,底宽大于尾水管大端截面的长度,水室中部不能勿大勿小,更不能下大上小;
水轮机不需使用蜗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电能增值装置,其特征是:
水头h≤10.34米时n为9~20,
水头h>20米时,米,B为干扰系数一般为0.4~0.7。
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水电能增值装置,其特征是,水轮机必须水平卧式安置在尾水管中心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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