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由谷物和其它原料组成的能冲成糊状的新口味食品无效
申请号: | 96120205.X | 申请日: | 1996-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64350A | 公开(公告)日: | 1997-11-12 |
发明(设计)人: | 朱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毅 |
主分类号: | A23L1/164 | 分类号: | A23L1/164;A23L1/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451 天津市塘***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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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谷物 其它 原料 组成 能冲成 糊状 口味 食品 | ||
1、一种能够用水冲成糊状食用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它是以谷物为基本组成部分,并分别加入可可、牛奶、咖啡、山楂、鸡蛋、椰子、茶叶、藕、陈皮、果脯、桑葚、草莓、梅子、薄荷、香蕉、杏、荔枝、桂元、黑加仑、红加仑、莲子、枣、菱角、枸杞、杏仁、核桃粉、肉精粉、干肉、虾仁、虾粉、蛤粉、蟹粉、鱼粉、骨粉、豆豉、酱油粉、醋精、棕榈油粉、笋腐竹、粉丝、脱水蔬菜、酸味剂、苦味剂、增香剂以上物质中的其中一种或几种。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分别加入可可、牛奶、鸡蛋、椰子、牛肉、杏仁、核桃、增香剂以上物质中的其中一种或几种时,组成该食品中的谷物中含有故意制成的粉末状谷物。
3、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分别加入枣、桂元、枸杞、核桃以上物质中的其中一种或几种时,组成该食品的谷物在食品中的含量占50%以上。
4、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加入山楂、陈皮、莲子三种物质时,组成该食品的谷物不由黑豆、墨米、薏米三种谷物共同组成;加入木耳、螺旋藻、枣三种物质时,组成该食品的谷物不由黑米、黑豆、黑麦三种谷物共同组成;加入牛奶时,组成该食品的谷物中玉米的含量不超过80%。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组成该食品的谷物中含有故意制成的粉末状谷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组成该食品的谷物中含有片状的红小豆,则所有配料可以加入也可以不加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组成该食品的谷物中含有粉末状的红小豆、绿豆,则所有配料可以加入也可以不加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固态食品,其特征在于:增香剂中不包含姜、花椒、大料、五香面、桂花、香油以上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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