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钻井液无效
申请号: | 96196885.0 | 申请日: | 1996-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791C | 公开(公告)日: | 2002-10-02 |
发明(设计)人: | P·I·里德;B·T·克拉斯特;J·P·克劳肖;T·G·巴尔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陶氏化学公司;索菲泰克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7/02 | 分类号: | C09K7/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任宗华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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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钻井 | ||
1.包含以单糖为主要成分的直链多羟基烷烃与烯化氧的反应物为添加剂的水基钻井液,其中多羟基烷烃包括丙三醇、赤藓醇、苏糖醇、核糖醇、山梨醇、甘露糖醇或半乳糖醇,以及烯化氧包括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和/或环氧丁烷。
2.根据权利要求1的钻井液,其中添加剂中每一多羟基烷烃分子中含高达30个烯化氧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的钻井液,其中添加剂选自:平均分子有18个环氧乙烷重复单元的山梨醇-环氧乙烷反应产物、平均分子有9个环氧丙烷重复单元的山梨醇-环氧丙烷反应产物、平均分子有4个环氧乙烷重复单元和6个环氧丁烷重复单元的山梨醇-环氧乙烷-环氧丁烷反应产物、平均分子有6个环氧乙烷重复单元和6个环氧丁烷重复单元的山梨醇-环氧乙烷-环氧丁烷反应产物、平均分子有6个环氧丁烷重复单元的山梨醇-环氧丁烷反应产物。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的钻井液,其中添加剂的用量为1-10(重量)%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的钻井液,其中添加剂的用量为1-5(重量)%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的钻井液,包括淡水、盐水、其它盐溶液或它们混合物的水性介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的钻井液包含钾盐添加剂。
8.根据权利要求7的钻井液,其中钾盐包括氯化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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