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96198228.4 | 申请日: | 1996-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202089A | 公开(公告)日: | 1998-12-16 |
发明(设计)人: | 罗伯特·A·尼尔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哥瑞考儿童产品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D7/00 | 分类号: | A47D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地址: | 美国宾夕***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活动 运动场 系统 | ||
1.一种易搬运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包括:
一个可折叠成大致为矩形的运动场结构,包括一组角支杆,其中至少一根角支杆上装有支脚,至少一根角支杆上装有轮子;
一个手提箱,分为项部、侧面部分和底部;底部上开有轮子开口,使轮子可由此处伸出,以及支脚开口,使支脚可以由此伸出。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运动场包括四根角支杆;第一和第二轮子分别连接在第一和第二角支杆的一端,第一和第二支脚分别连接在第三和第四角支杆的一端。
3.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手提箱包括第一和第二轮子开口,使第一和第二轮子能够由此处伸出。
4.按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手提箱包括一个连接在箱子底部上的支撑系统,使第一第二轮子之间保持稳定。
5.按权利要求4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支撑系统由一个安装在第一和第二轮子开口之间的部件构成。
6.按权利要求5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硬性部件是一个扁平的、大致为正方形并含有两个截角的结构。
7.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该运动场结构包括一个提手,其另一特征在于手提箱的侧面部分上有一个能容纳提手的提手开口。
8.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手提箱包括一个安装在靠近箱子顶部并位于靠轮子开口一侧的拖行把手,可以将系统置于轮子上拖行。
9.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手提箱包括一个开关箱子的部件。
10.一个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运动场包括一组角支杆,其中至少一根角支杆上装有轮子,至少一根角支杆上装有支脚;手提箱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一个柔性的顶部;
一组柔性的侧面部分;
开关箱子的部件;以及
底部,包含由底部开出的轮子开口,使轮子可以由此处伸出,以及由底部开出的支脚开口,使支脚可以由此处伸出。
11.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其底部包含第一和第二轮子开口。
12.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该手提箱包括一个安装在箱子底部上的支撑系统,用来使第一和第二轮子开口之间保持稳定。
13.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上述支撑系统由一个安装在第一轮子和第二轮子开口之间的部件构成。
14.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上述部件是一个扁平的、大致为正方形并含有两个截角的结构。
15.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上述手提箱包括一个安装在靠近箱子顶部并位于靠轮子开口一侧的拖行把手,用来将运动场置于轮子上拖行。
16.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上述弹性外壳上开出的轮子开口大小与至少一只轮子的大小近似相等。
17.按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活动运动场系统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上述手提箱由尼龙编织材料制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哥瑞考儿童产品公司,未经哥瑞考儿童产品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6198228.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容器外壳安全装置
- 下一篇:红细胞生成素的肝素层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