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后封缝的筒状包装膜及其包装的制品无效
申请号: | 96198557.7 | 申请日: | 1996-10-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029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1-02 |
发明(设计)人: | R·K·拉梅施;M·J·罗辛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克里奥瓦克公司 |
主分类号: | B32B27/08 | 分类号: | B32B27/08;B65D81/34;A22C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金玺,谭明胜 |
地址: | 美国南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后封缝 包装 及其 制品 | ||
1.一种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包含纵向封缝的热缩性包装膜,该包装膜包含:
(A)第一外层,该层包含第一聚烯烃,该聚烯烃至少包含选自下列中的一种:
(ⅰ)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和丁烯/不饱和酸共聚物,其中不饱和酸的含量为共聚重量的至少4重量%;
(ⅱ)具有酸酐官能团的含酸酐聚烯烃,其中酸酐官能团的含量为含酸酐聚烯烃重量的至少1重量%;
(B)第二层,该层包含选自聚酯和第一聚酰胺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第一聚酰胺包含选自聚酰胺6、聚酰胺66、聚酰胺9、聚酰胺10、聚酰胺11、聚酰胺12、聚酰胺69、聚酰胺610、聚酰胺612、聚酰胺61、聚酰胺6T及其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
(C)第三层,该层包含选自第二聚烯烃、聚苯乙烯和第二聚酰胺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第二聚烯烃的维卡软化点为至少80℃;
(D)第四层,该层是位于第一层和第三层之间的内层,用作氧阻挡层,并且包含选自乙烯/乙烯醇共聚物、偏二氯乙烯共聚物、聚酰胺、聚碳酸亚烃酯和聚酯中的至少一种;
其中第二层是在第一层和第三层之间,第二层的厚度为热缩性包装膜总厚度的至少5%,预定在使用时第一层与最终包装的产品中的被包装物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三层包含第二聚烯烃。
3.根据权利要求2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二层包含第一聚酰胺。
4.根据权利要求2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一层还包括第三聚烯烃,第三聚烯烃包含选自乙烯、丙烯和丁烯的均聚物或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单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二和第三聚烯烃的维卡软化点都为至少90℃。
6.根据权利要求5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一聚烯烃包含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其中不饱和酸单体单元的含量为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重量的至少9%。
7.根据权利要求5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三层包含第二聚酰胺。
8.根据权利要求2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一聚烯烃包含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不饱和酸单体单元的含量为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重量的至少6重量%。
9.根据权利要求8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二层和第四层是直接粘结的。
10.根据权利要求8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包装膜还包含第五层和第六层,其中:
第五层是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第六层是在第二层和第三层之间;
第五层包含选自聚烯烃、聚苯乙烯和聚脲烷中的至少一种
第六层包含选自聚烯烃、聚苯乙烯和聚脲烷中的至少一种。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
(a)第一层与第五层厚度之和;
(b)第三层与第六层厚度之和;
(a)与(b)的比例为0.7∶1-1.3∶1。
12.根据权利要求10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
第五层是粘结层,其中包含选自接枝的乙烯/α-烯烃共聚物、接枝的乙烯/不饱和酯共聚物和接枝的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
第六层是粘结层,其中包含选自接枝的乙烯/α-烯烃共聚物、接枝的乙烯/不饱和酯共聚物和接枝的乙烯/不饱和酸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
13.根据权利要求12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
第二层的厚度为多层膜总厚度的5-20%;
第四层的厚度小于多层膜总厚度的约15%。
14.根据权利要求1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第一聚酰胺包含选自聚酰胺6、聚酰胺66和聚酰胺6/66中的至少一种。
15.根据权利要求14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包装膜还包含:
第七层,第七层是在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第七层包含聚烯烃;和
第八层,第八层是在第二层和第三层之间,第八层包含聚烯烃。
16.根据权利要求15的后封缝筒状包装膜,其中热缩性包装膜按双轴向定向。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克里奥瓦克公司,未经克里奥瓦克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6198557.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