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辆防盗车把无效
申请号: | 96213374.4 | 申请日: | 1996-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2281936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5-20 |
发明(设计)人: | 胡天仪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天仪 |
主分类号: | B62H5/04 | 分类号: | B62H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13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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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防盗 车把 | ||
本实用新型是涉及一种可以有效防止车辆盗窃的车把。
目前,对于防止车辆盗窃,仍还是采用“加锁”的老办法。显然已无多大效果,特别是自行车被盗更为严重。
本实用新型其目的是提供一种综合性的,使车辆无法盗窃,使用简便,安全可靠的车辆防盗新技措。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把原来是整体的车把和车头改制成可灵活拆装的两部分;把原来固定在车把上的扳手也改成可灵活拆装的两部分。车把和车头用螺栓组装连接。当车辆不用停放时,只要把螺母旋松就可以把车把拆下,带走。车把上的附件车铃、插座以及钢印号码等也随着车把的带走而一并带走。“带走车把”——如此简便的操作,就能起到非常的防盗效果。其理由如下:
一、“带走车把”使车辆,不能把握方向,无法行车;2.不能煞车;3.不能打铃;4.不能控制煞车、油门、离合器等;5.失去了车辆的户口——钢印号码;6.缺少车把的车辆人们一见就知道该车来路不明。
二、如果试图利用别的车辆的车把张冠李戴地盗窃车辆。其1,被利用的那辆车岂不没有了车把成了废车;其2,钢印号码对不上号。车把问题不能解决,不能进行盗窃。
三、“带走车把”的车辆:1.不能自用;2.没有钢印号码的车辆如同没有户口,是来路不明的黑车,不能销赃卖钱;3.偷车难度大。盗窃车辆其目的:一是自用,二是卖钱。两个目的都不能达到,而且难度又很大。世上不会有这样的笨贼。
以上三点足以防止车辆被盗。如果还感到不放心;或是短暂时间的车辆停放,而又不便将拆下的车把带在身边,仍可以采用锁住车辆的办法。为谨慎起见还可以在锁孔(5)上加锁,以防止车把(7)被盗。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总体示意图;
图2为固定车把示意图;
图3为活动车把示意图;
图4为扳手示意图;
图5为插座示意图;
图6为整只车把示意图;
图7为单独车头示意图。
图中:1固定车把,2螺母,3螺栓,4钢印号码所在位置,5锁孔,6扳手,7车把,8车头,9螺孔,10插座,11整只车把,12插头,13插孔,14单独车头,15雄榫,16雌榫。
固定车把(1)与车头(8)是固定的整体,它设有组装车把(7)的螺栓(3)、雌榫(16)和锁孔(5)。车把(7)是可以与固定车把(1)灵活拆装的,它设有与固定车把(1)相对应的螺孔(9)、雄榫(15)和锁孔(5)。插座(10)是按装在车把上的,它设有插孔(13)。扳手(6)是操纵煞车、油门和离合器的部件,它设有插头(12),可插于插孔(13),与车把连接组合。为了便于用手扭旋,螺母(2)可制成元宝形或长形。
车辆使用时——插头(12)插于插孔(13),使扳手(6)连接在车把上;固定车把(1)和车把(7)由螺栓(3)、螺孔(9)和螺母(2)牢固连接组合。车辆构件完整、组合正常。
车辆停放时——可先把扳手(6)从插孔(13)中拔出,与车把(7)分离,并搁于车架。然后用手将螺母(2)旋松;为便于操作起见,不必把螺母(2)取下就可拆下车把(7),并连同车把(7)上的附件车铃、插座、以及钢印号码等一并带走。使车辆构部件不全,不能行车,无法盗窃。其防盗操作程序,就这样简便容易地完成了。
如果车辆停放时间短暂,又不愿把车把携带在身边;因本实用新型不排除用锁,仍可沿用锁车轮的办法。必要时在锁孔(5)处加锁,以防止车把(7)失窃。
不使用扳手的车辆,可省却插座(10)的装置。
图6和图7所示,整只车把(11)上同样设有螺孔(9)和雄榫(15);单独车头(14)上也同样设有螺栓(3)和雌榫(16)。其连接组合和使和方法与前述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1.安全可靠;2.使用面广,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凡使用车把的车辆都能使用;3.制造加工简易、成本低;4.使用操作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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