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视明车灯无效
申请号: | 96225913.6 | 申请日: | 1996-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265318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0-22 |
发明(设计)人: | 秦兰芳;秦丽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秦兰芳 |
主分类号: | B60Q1/02 | 分类号: | B60Q1/02 |
代理公司: | 沈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述学 |
地址: | 110021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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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灯 | ||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灯具,特别是一种视明车灯。
机动车夜间行车时,为了照清路面和前方,需将大前照车灯打亮,但是当会车时为了避免晃照对方而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需要关闭大前照车灯而打亮小前照车灯,当会车多时需频频关开大前照车灯,比较麻烦,而且在从大前照车灯转为小前照车灯时,司机容易出现瞬间失明,因而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同时开着大前照车灯行车时,容易晃照对方而来的行人,使行人看不清路面和前方,因而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视明车灯,不关闭大前照车灯,会车时不晃对方的眼睛或行人的眼睛,操作简便,安全可靠,结构简单。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灯体、灯罩和灯泡,其特征是:灯体的后方设置有后仰角度的反光镜,反光镜的下方设有消光室,灯体的前上方装有遮光极;灯体中部的灯泡前上方装有聚光镜,聚光镜的下部设有出光口。
工作原理:灯泡发出的光源经有后仰角度的反光镜反射,并经出光口平射出,即有远光又有近光,并由于下方有消光室,因而射向前方的光线不晃眼,而且对车灯周围的环境还有一定的光照度;灯具的上方有遮光极,因此对于1米以上高度的光线被遮住,人眼的视线大都在1米以上,所以即使在车灯对面也不晃眼。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夜间会车时不必关闭大前照灯,也不会晃眼睛,并且远光、近光都能满足行车要求,行车安全可靠,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且结构简单,容易实施。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聚光镜的出光口示意图。
见图1、2,具体结构如下:灯体3的前部组装玻璃灯罩5,灯体3的前上方,即灯罩5内装有遮光板滑道6,滑道上组装可滑动的遮光板7,根据遮光需要来调整遮光板7的上下位置。在灯体3的后部设置平面反光镜10,平面反光镜10后仰一个角度,平面反光镜10的下方有个小空腔,即为消光室11;灯体中部的聚光灯泡9前上方装有聚光镜4;聚光镜4下部有出光口8,平面反光镜10、聚光镜4、灯泡9与遮光极7都联接在调光杆2上,调光杆2滑动组装在灯体后部的滑道1上。只要操纵调光杆2上下位移,遮光板7,聚光镜4、灯泡9及平面反光镜10都同时调整上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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