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用乙醚手榴弹无效
申请号: | 96227404.6 | 申请日: | 1996-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2254541Y | 公开(公告)日: | 1997-05-21 |
发明(设计)人: | 张士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士杰 |
主分类号: | F42B12/50 | 分类号: | F42B12/50 |
代理公司: | 枣庄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印卫林 |
地址: | 277101 山东省枣庄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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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乙醚 手榴弹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用的、弹头内部装有乙醚的手榴弹。
近几年,犯罪分子时常出现持枪拒捕或劫持人质进行抵抗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罪犯往往钻进较隐闭的房间或洞穴。为了进一步侦破案件,不是万不得一,则不能把罪犯击毙。现有的武器,如催泪弹等也不能完全治服犯罪分子。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完全治服犯罪分子,使犯罪分子失去拒捕能力而又不使人体伤害的警用乙醚手榴弹。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包括:手柄,手柄内装有拉火索装置;与手柄固定连接的弹头,弹头包括弹头壳,弹头壳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与下部分为螺纹连接,上部分弹壳内装有发射火药,发射火药与拉火索装置连接,在弹头壳内发射火药的下方有一个“T”形空心杆活塞,活塞杆为空心圆管,活塞杆壁钻有多个进气孔,活塞杆的头部为开口的出气孔。弹头壳内壁上设计有活塞行程槽,活塞在行程槽范围内动作。活塞下部安装有密封有乙醚液体的玻璃管,玻璃管固定在弹头壳底部,弹头壳底部对应于活塞杆出气口留有活塞杆出口,活塞杆出口用封口材料封口。
本实用新型在活塞下部的弹头壳壁上设计有防螺保险气孔,当发射火药燃烧后产生的高压气体,完成对“T”型活塞推动的功能以后,剩余的高压气体从此孔放出,以防弹壳爆炸伤人。
本实用新型由于可释放出乙醚气体,很快就会使罪犯昏迷,失去拒捕能力,而且不损伤身体,能有效地治服罪犯或解救人质。
下图结合附图详细地说明一下本实用新型的内容。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A-A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图。
图1所示的结构示意图中,本实用新型包括:手柄1,手柄1内装有拉火索装置2;与手柄1固定连接的弹头,弹头包括弹头壳,弹头壳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3与下部分7为螺纹连接;上部分弹头壳内装有发射火药,发射火药与拉火索装置2连接;在弹头壳内发射火药的下方有一个“T”型空心杆活塞4,活塞杆5为空心圆管,活塞杆壁钻有多个进气孔8,活塞杆的头部为开口的出气孔;弹头壳的内壁上设计有活塞行程槽11,活塞在行程槽范围内动作;活塞下部安装有密封有乙醚液体的玻璃管10,装有乙醚的玻璃管,每个管子约15毫升,玻璃管固定在弹头壳底部;弹头壳底部对应于活塞杆出气孔留有活塞杆出口9,活塞杆出口用封口材料封口。
本实用新型在活塞下部的弹头壳壁上附加设计有防爆保险气孔6,当发射火药燃烧后产生的高压气体,完成对“T”型活塞推动的功能后,剩余的高压气体从此孔放出,以防弹壳爆炸伤人。
本实用新型的拉火索装置和军用手榴弹相同,但是弹壳内装的不是炸药而是发射火药,用发射火药燃烧的高压气体把“T”型空心杆活塞向弹头的头部猛推,这时放置在“T”型空心杆活塞下的装有乙醚液体的玻璃管被撞碎,并且空心活塞杆伸出弹壳。这时乙醚立即气化,从“T”型空心杆活塞的空心活塞杆壁的进气孔进入空心活塞杆内,通过活塞杆头部的出气孔释放到外界。使用时,将乙醚手留弹投入罪犯占据的房间或洞穴,只需三至五分钟就可使罪犯处于昏迷状态,失去拒捕能力。这时公安人员可戴好防毒面具用最快的速度把罪犯抓捕,并对其实施监护性抢救,待罪犯清醒后再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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