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皮鞋保护器无效
申请号: | 96233730.7 | 申请日: | 1996-09-09 |
公开(公告)号: | CN2267673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1-19 |
发明(设计)人: | 马永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永明 |
主分类号: | A43D3/00 | 分类号: | A43D3/00 |
代理公司: | 广元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志德 |
地址: | 628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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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皮鞋 保护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皮鞋保护器其特征在于由与皮鞋前部内腔相配的壳体和至少有两个支承壳体的支承块构成,其中一个支承块与壳体前后端相连,另一个支承块与壳体两侧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鞋保护器其特征在于在壳体上设有通气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鞋保护器其特征在于支承块上设有通气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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