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常压锅炉无效
申请号: | 96238533.6 | 申请日: | 1996-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2274316Y | 公开(公告)日: | 1998-02-11 |
发明(设计)人: | 刘传祥;刘君伟;杜丹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传祥 |
主分类号: | F24H1/22 | 分类号: | F24H1/22 |
代理公司: | 丹东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枫燕 |
地址: | 118008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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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常压 锅炉 | ||
1.一种常压锅炉,它包括包括壳体(5)和壳体(5)内的燃烧室(4)、中部的带有热交换水管(8)的炉膛(7)和上部的烟道构成,其特征在于烟道为多条螺旋上升的烟火管(10)组成,通往外部的烟囱;炉排(2)处设有二次风管,它是由连通燃煤上、下气层、沿圆周高度依次增高的连通管(6)构成,其管口与其所在圆形成一定的内切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常压锅炉,其特征在于连通管(6)的管口所成的内切角为30~4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常压锅炉,其特征在于连通管(6)的上端管口高度沿圆周递增。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常压锅炉,其特征在于连通管(6)管口的递增方向与螺旋烟火管(1)的旋升方向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常压锅炉,其特征在于该锅炉炉膛高为相同供热量的常压锅炉炉膛高度的1.3~1.5倍。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常压锅炉,其特征在于管口气流方向为切线所形成的同心圆直径为炉膛内径的0.4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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