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钩形伞柄之照明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6248841.0 | 申请日: | 1996-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269751Y | 公开(公告)日: | 1997-12-10 |
发明(设计)人: | 侯先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侯先德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宁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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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钩形伞柄 照明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钩形伞柄之照明装置。
目前诸多用具为使能于夜间或黑暗环境中方便使用,均配设照明装置,其照明原理大致相同,惟配合所运用物品的空间形态各有差异,亦因而有诸多相关装置的结构。
一般的钩形伞柄,其设计取向乃在于方便手部的持拿及利于以钩弯柄段钩挂他物定量;然,一般持拿的方式多系将手握持于较长的垂直柄段,以持定伞具,监于此握持形态,及考虑夜间使用伞具方便照明与兼具警示作用,一般伞柄未在手部握拿的钩弯柄段设置照明单元,以供产生足量光源照视物品,及具显眼警示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即在提供一种钩形伞柄的照明装置,以便照视物品及警示。
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令伞柄设成一内空管体,其垂直柄段内设电池,伞柄的钩弯柄段螺设一分管相接的透明管,透明管内设灯具与电池、开关相连,始令透明管区具发光作用;本实用新型也可在伞柄的钩弯柄段弧弯外侧适处形成一开口,内设一内凹弧形面板,且开口外盖设一透明罩,并令弧形面板中设置一灯具与电池、开关相连,而具光源经透明罩可透射。其中,弧形面板可为一体成型于钩弯柄段内部,或为另予成型装设,且其内凹面或透明管的内侧上周缘镀设一可反射的金属层,以为反射照明作用;而在伞柄的钩弯柄段尾端或垂直柄段内、外侧适处择一设具开关,使予控制上述灯具的明灭;本实用新型的灯具可为闪烁警示;所用开关可为按压式或推压式形态设计。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通过手握垂直柄段方便直接以开关控制灯具明灭,始令透明管或透明罩处发散光线,以供照明或警示。
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描述。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可行实例之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可行实例之示意图。
首先参阅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行实例之其一示意图,伞柄A设成一内空管体,其垂直柄段1内设电池4,钩弯柄段2适以一分管式的透明管3连接其余的钩弯部,并令透明管3内设置一灯具5,且于柄身的钩弯柄段2尾端或垂直柄段1上部内外侧适设开关6,其电池4、灯具5及开关6间具有导电线路(此为一般常用之电路设计,不予图示)。
另,上述图中设置灯具5的透明管3,非局限于弯柄段2的中央处,其可以不同的弯曲或平直形态设接于钩弯柄段2的尾部或起始段。
通过上述的设计,伞柄A内的电池4提供透明管3内灯具5发亮作用;而配合开关6及透明管3的适处设置,则为方便手部握持垂直柄段1控制灯具5明灭及令由透明管3发散出的光亮范围利于照明或供警示。
又,如图2所示,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可行实例示意图,其相同于上述提供的实例,亦具有电池4与开关6等构件及相关的位置形态,唯不同之处在于其照明装置的设计,此实施例乃令钩弯柄段2的弧弯外侧适处形成一内具凹弧形面板7的开口21,其弧形面板7可一体成型或分制装设,并于内凹面直接镀设一金属层71而为一镜面,以具反射作用,且弧形面板7中穿设一灯具8,并配合开口21及钩弯柄段2的弧曲度盖设一透明罩9;通过此组合,开口21与透明罩9所成的区域则可以内设灯具8配合弧形面板7及金属层71形成聚光反射作用,便于由该处发出光线照明供人明视及警示他人;又,上述第一可行实例同可于该透明管的内侧上壁周缘镀设金属层,以利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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