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手电筒无效
申请号: | 96248938.7 | 申请日: | 1996-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294375Y | 公开(公告)日: | 1998-10-14 |
发明(设计)人: | 赵士富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士富 |
主分类号: | F21L7/00 | 分类号: | F21L7/00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 |
地址: | 香港*** | 国省代码: | 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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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电筒 | ||
1、一种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个用于容装电池的长形导电体,其具有一开口前端而设置一个收缩截面段的座;一个可拆分地连接到长形导电体前端的端件;一个设置在所述端件中的凹面反射件;一个具有一导电体和一玻璃封壳的灯泡,所述导电体定位于所述座中而与其直接电连接,所述玻璃封壳进入反射件中来反射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座呈环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座呈束拢筒圈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泡的导电体具有一个直接接触所述座的侧向突伸。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向突伸呈直接接合于所述座边缘的环缘形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泡的导电体的直径大致为8至10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个用于把灯泡的导电体固定于座中的固定件。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呈开口盖状。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盖螺固于所述座上。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一个设置于手电筒体的后端的开关。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关由一个可绕手电筒体的纵轴旋动的拧把来操作。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体做成可容装至少一节LR6或AA型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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