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纹眉专用药水及其配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7100130.8 | 申请日: | 1997-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0330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1-10 |
发明(设计)人: | 吴祖惠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祖惠 |
主分类号: | A61K7/021 | 分类号: | A61K7/021 |
代理公司: | 云南协立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旃习涵,吴平 |
地址: | 650011 云南省昆明市***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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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专用 药水 及其 配制 方法 | ||
1、一种纹眉专用药水,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成分组成:
牛奶巧克力棕色素 10-15份
靓兰色素 0.2-0.8份
黑色素 0.5-2份
果绿色素 0.5-1份
胭脂红色素 0-1份
日落黄色素 0.1-0.5份
苯甲酸钠 2-5份
羧甲基纤维素钠 5-10份
水 50-20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眉专用药水,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各组份组成:
牛奶巧克力棕色素 10克
靓兰色素 0.2克
黑色素 0.5克
果绿色素 0.5克
日落黄色素 0.1克
苯甲酸钠 2克
羧甲基纤维素钠 5克
水 50毫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眉专用药水,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各组份组成:
牛奶巧克力棕色素 12克
靓兰色素 0.5克
黑色素 1.2克
果绿色素 0.7克
胭脂红色素 0.5克
日落黄色素 0.3克
苯甲酸钠 3克
羧甲基纤维素钠 7克
水 75毫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眉专用药水,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各组份组成:
牛奶巧克力棕色素 15克
靓兰色素 0.8克
黑色素 2克
果绿色素 1克
胭脂红色素 1克
日落黄色素 0.5克
苯甲酸钠 5克
羧甲基纤维素钠 10克
水 200毫升
5、根据权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一种纹眉专用药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种色素均为食用色素。
6、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纹眉专用药水的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先按配方分别将各组份称重后,将各种色素和水加入容器中加热煮沸后,再加入苯甲酸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然后煮沸12-20分钟,冷却至室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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