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一氧化碳的香烟无效
申请号: | 97101825.1 | 申请日: | 1997-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66305A | 公开(公告)日: | 1997-12-03 |
发明(设计)人: | C·K·班纳吉;T·B·内斯特;J·S·金特里;E·C·小琼斯;R·G·海沃思;J·N·泰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R.J.雷诺兹烟草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18 | 分类号: | A24D3/1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林蕴和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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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氧化碳 香烟 | ||
1.一种包括吸烟用材料棒和过滤嘴的吸烟用制品,所述的过滤嘴具有预定的长度和两个端部,一端与吸烟用材料棒连接,另一端是过滤嘴的吸嘴端,所述的过滤嘴有第一和第二过滤嘴部分,第一过滤嘴部分邻接于吸烟用材料棒且基本上没有纵向压降,第二过滤嘴部分置于第一过滤嘴部分的下游,邻接于过滤嘴的吸嘴端,所述第一过滤嘴部分上设置空气稀释装置,以使至少30%的通风空气进入过滤嘴的第一部分,几乎所有所述过滤嘴上的压降产生于位于所述空气稀释装置下游的所述第二过滤嘴部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嘴是单段过滤元件,所述第一过滤嘴部分包括向所述棒开口和向所述第二过滤嘴部分封闭的中心空腔。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元件含有蒸汽粘合的乙酸纤维素,所述空腔的封闭端具有一个终止于所述第二过滤嘴部分处某一点的变细管壁,所述第二过滤嘴部分在中心区周围有一个环形区,中心区的密度小于环形区。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的一部分是直径为4毫米的圆柱形,从开口端到顶点的空腔长度为15-20毫米,所述第二过滤嘴部分的长度为7-12毫米。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空气稀释装置包括分布在所述第一过滤嘴部分周围的许多孔,所述孔能让50%以上的通风空气进入第一过滤嘴部分,所述吸烟用制品的压降超过100毫米水柱。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嘴是双段过滤嘴,所述的第一和第二过滤嘴部分分别由第一和第二过滤嘴段构成,所述第一过滤嘴段包括两端开口的空心管状元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过滤嘴段是蒸汽粘合的乙酸纤维素管,所述第二过滤嘴段是乙酸纤维素纤维束。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管是直径为4毫米的中心圆柱形孔,所述第一过滤嘴段的长度为15-20毫米,所述第二过滤嘴段的长度为7-12毫米。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嘴包括双段过滤嘴,所述的第一和第二过滤嘴部分分别由第一和第二过滤嘴段构成,所述第一过滤嘴段包含具有许多纵向通道的松散聚集纸,所述第二过滤嘴段含有乙酸纤维素纤维束。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纸是含有至少10%重量活性炭的碳纸。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吸烟用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集纸的长度为15-20毫米,所述第二过滤嘴段的长度为7-12毫米。
12.一种包含烟丝棒和与所述烟丝棒连接的过滤嘴的香烟,所述过滤嘴具有烟丝棒端和吸嘴端,且包括一个有中心圆柱形空腔的乙酸纤维素纤维束,所述圆柱形空腔的开口端朝向所述的烟丝棒,其封闭端朝向所述的吸嘴端,在所述过滤嘴上形成空气稀释孔并与所述空腔连通,以让至少30%通风空气进入该空腔,所述过滤嘴在空腔封闭端和过滤嘴吸嘴端之间有一个实心部分,所述过滤嘴上几乎所有的压降产生于位于所述空气稀释孔下游的实心部分。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香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乙酸纤维素纤维束是蒸汽粘合的,所述中心空腔的封闭端圆锥形地变细成一个顶点,从所述开口端到所述顶点间所述空腔的长度为15-20毫米,所述空腔的直径为4毫米,所述实心部分的长度为7-12毫米。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香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嘴的空气稀释超过50%,所述香烟的压降大于100毫米水柱。
15.一种包含烟丝棒和与所述烟丝棒连接的过滤嘴的香烟,所述过滤嘴具有烟丝棒端和吸嘴端,且是具有第一和第二段的双段过滤嘴,所述第一段邻接于烟丝棒,所述第二段置于过滤嘴的吸嘴端,所述第一段几乎没有压降,所述过滤嘴上几乎所有的压降产生于所述第二段,在所述第一段上设置空气稀释孔,以让至少30%的通风空气进入所述的过滤嘴。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香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段包括具有两端开口中心孔的管状元件,所述孔的直径为4毫米,所述第二段含有乙酸纤维素纤维束。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香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元件由蒸汽粘合的乙酸纤维素制成,所述管状元件的壁厚为2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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